第156章(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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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行来,绯歌要宿野外,要宿破庙,还要宿各种客栈,各种她没宿过的地方。
然后为了不影响某些地方正常营业,绯歌大白天跑到某些风月场所,自己包了场的让那些妹子和小倌倌给她表演。
团扇换折扇,美的不要不要的。
更让人无语的是,绯歌还指点了一回人家妆发和各种小动作。
妆不要那么浓,头发不要梳的那么齐整,眼线要化,眼影要抹,还有胸前,背后,脚腕子处还可以按着季节画些花花草草……
衣服要半露不漏,小脚什么的太不自然了,缺少天然美。红红的指甲,白嫩的双足再在脚脖子上系条带铃铛的脚链链,勾人不说,连鞋都省了。
至于那些小倌倌嘛,绯歌是真心不喜欢以为自己化了妆就可以做女儿姿态的少年郎。
来点这个时代版的制服诱惑,穿穿那些书院学生的文士衫,岂不更有味道?手里拿把折扇,或是拿本书,乖乖巧巧的行个书生礼,哎呦,忒下饭了。
……
带着帷帽在这个还算富足的小镇呆了小一旬,绯歌一行人才在验收了教学成果后继续朝着漳州行进。
京城里的洞明星在接收到消息的时候,看了一眼用一双全是肉肉的小胖手托腮的崽崽,心中不由有了个念头。
其实只要在保证那祖宗安全的前提下,出去走走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至少不会将好好的崽崽教歪了。
绯歌花了小一旬的时间给青楼楚馆教学时,洞明星其实也花了将近小一旬的时间改正崽崽那六亲不认,摇头晃脑的走路方式。并且连哄带骗的将代表猪八戒的九齿钉耙换成了一把小木剑……
七天没盯着,就整出这么多的事……他太南了~
一路走,一路逛。绯歌一行人走了一个来月,也才走了三分之一。萝兰年纪大些,经过的事也多一些,她看着绯歌那不紧不慢的赶路方式,突然想到一个极可怕的可能。
出行前都五六个月的身孕了,这会堪堪七个月,按这个进度赶路,怕是还没赶到漳州呢,她们家姑娘就得坐月子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坐月子要在什么地方坐呢?
萝兰找到随行的郎中和侍卫头张达,三人凑到一起嘀嘀咕咕的了小半天。转天张达先给洞明星去了封飞鸽传书,然后就开始给前面探路的下属下达一个外人看起来比较奇葩的命令。
探路时,重点打探当地接生稳婆信息。
郎中将绯歌生产时可能用到的药材,都提前配好,等到用时直接下锅煎熬。
而萝兰则在后面的马车里,带着跟着出来的小丫头和媳妇们一起准备生产时所需的各种物品和小崽崽的襁褓小衣,尿布等物。
这些事情,绯歌都不曾上心。毕竟被人侍候久了,养废是再所难免的事。
绯歌马车前,放着一只装信鸽的笼子。
这只信鸽和张达等人用的还不一样,它是专门跟漳州那个方向联系的。
其实按绯歌的心思,她完全可以先放飞这只信鸽,然后操纵风力跟着这只信鸽飘到许颢那里。
又省时又轻快。
其实当时绯歌就想了,如果洞明星不同意她出门,她就这么干。等洞明星发现她的时候,估计她跟着信鸽都飞出十万八千里了。
呃,好吧,累死信鸽也不可能一口气飞那么远。不过就是那个意思就了。
无论两条腿的还是四条腿的,论速度就极少有比得过长翅膀的。
鸵鸟那类不会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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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就没有什么是无用的东西,关键是你怎么用。
摸了摸脖子上的气哨,绯歌不由轻笑出声。
绯歌也知道自己其实挺任性的,这一次出行其实给所有人都添了不少麻烦。
如今的局势虽然不是什么所谓的天下大乱,可天下也确实乱相从生。
藩王谋反,朝.廷平叛,山贼土匪趁乱摸金,四邻异族蠢蠢欲动,更有一海之隔的扶桑趁火打劫,如此乱相,绯歌还要从京城出来,招摇过市的去漳州探亲,也是没谁了。
但在出行前,绯歌便让扶摇给她悄悄用了一批生锈的银针不说,还叫丹青又弄了好几包生.石.灰.粉。
生灰粉遇水自燃发热,热度可以烫熟肉。若真遇到危险,只要将那些生灰粉先用风吹到那些刺客的脸上身上,然后再来一场人工降雨,也能退敌以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