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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3页)

沈含章今日状态明显不如上一次。可他是老派的绅士,撑着病躯依旧风度翩翩。

他体内的癌细胞扩散速度极快,已向全身扩散。左边腮帮子下在短短几日内冒起一个包,里面就是肿瘤。

任勤勤今日才知道,沈老先生先前戴着假发。他的头早剃光了,开颅手术留下的巨大的疤痕犹如张牙舞爪的蜈蚣盘踞在他头上。

沈含章才六十不到,甚至算不得老,又是这么大一桩产业的掌舵人。普通人处在他这个位置,是绝对舍不得早死的。

可沈含章却是想得开。他详细咨询完了医生,便做出保守治疗的决定。

“宁可清醒地死,也不要稀里糊涂地活着。”这是沈含章对儿女说的话。

他将在英国念书的儿子招了回来,给他开强化补习班,倾囊相授。希望在自己走后,年轻的儿子能够撑起这个庞大的家族产业。

“不用谢我。”沈含章对任勤勤说,“人们总有爱才之心。你自己聪明上进,别人才乐意帮助你。如果自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旁人踩你一脚还来不及。”

任勤勤乖乖听沈老先生教诲。并不是装样子,而是真的听进了心里。

她过去所处的那种环境,顶多只有学校老师会对她说几句鼓励的话。听沈含章这种级别的大人物训话,那是常人求都求不来的机遇。

“人贵自立。要做人,先要把自己立起来。”沈含章今日话有点多,对着个小姑娘唠叨了许久,估计也是觉得自己时日无多。

“人一旦立起来了,旁人也才不会小瞧了你。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沈家发家前,老太爷也只是个船员。你是女孩子,用不着建功立业那么辛苦,但也别浪费了你的聪明。”

从沈老先生那里出来,任勤勤情绪有点低落。

她近来对死亡感触颇深,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沈含章暮气沉沉,如一支即将熄灭的烛火。任勤勤感觉到一种什么都不能做的乏力,只能眼睁睁看着。

夜幕中的宜园静悄悄的,任勤勤沿着庄园的小路遛弯。

宜园后门就是云梦湖,浅湾里还架了个小码头。萤火虫穿过铁门飞进来,在林中草尖上低沉沉地飞着。

任勤勤想起了徐志摩的《翡冷翠的一夜》。

还没来得及吟诗呢,一团影子自黑暗中蹿了出来,朝任勤勤扑去。

任勤勤吓出一身冷汗。那玩意儿倒是把毛茸茸的身子挤进了任勤勤的怀里,叭嗒叭嗒地舔她的脸。

“啊呀,谁家的狗?”

废话。宜园里养的,当然是沈家的狗。

狗是一头肥滚滚的边牧,黑白毛,个头并不大,显然还不是成犬。

都说边牧是狗中霍金,智商极高。可眼前这毛球看着智商挺堪忧的,对着个才见面的陌生人摇头摆尾掉哈喇子,一个劲往任勤勤身上爬。

要是对着贼也这样,那还了得?

任勤勤乐了,薅了薅狗头。

“乖乖,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之前几天没见着你?怎么,想跟我玩?”

小边牧叼来它的玩具——一根沉甸甸的木棍,满是牙印和口水。

“走,姐姐陪你玩两盘。”

任勤勤心情好了起来,带着小狗跑出了林子,将木棍远远丢了出去。

小边牧虽肥,但身手敏捷,撒丫子追着木棍奔去,小肥屁股一扭,跳起来将木棍稳稳地叼在口中。

任勤勤叫了一声好,捏着手指吹了一声口哨。

小狗听得懂,屁颠颠地跑回来,把木棍叼回给任勤勤。它还拿湿漉漉的鼻子拱了拱女孩儿的手,尾巴摇成风火轮。

任勤勤越玩越开心,变着花样把木棍丢出去。小狗满院子撒欢,竟然每次都能赶在木棍落地前叼住。

一时间,少女的欢笑和狗吠响彻了寂静的宜园,给这座死气沉沉的庄园增添了无限生机。

大屋二楼的窗户亮起来,有人朝楼下望。

“行呀,小东西。看看这个你能不能接住。”

任勤勤决定放一个大招,将胳膊抡圆了,做出一个体育课教的标准的扔实心球的姿势。

气沉丹田,大臂带动小臂发力,木棍携着任勤勤潜心修炼十七年的功力,嗖一声飞了出去。

就这时,一个人从大屋里走了出来,穿过后廊走到了草地上。

那根木棍不偏不倚,朝着那人门面疾射而去,瞬间破了来人的护体罡气,正中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