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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只怪 JIMMY 生在美国,如果他生在中国,摊上这样的好事, JIMMY 还用得着挨个问?不问都会被人踏破门槛了。像他这样挨个求婚,肯定已经犯了重而又重的重婚罪了。不过没事,如果 JIMMY 生在中国,他继承的这笔钱也足够把公检法三家摆平,再多重婚几次也不会被起诉。
难道昏鸦的爷爷一命归西了?( 罪过 ! 请昏鸦的爷爷原谅,想都不该这样想 !) 但为什么他像 JIMMY 一样急着结婚?
是的,他没问我 WILL YOU MARRY ME ,但他那架势也不比这差多少,昨天第一次约会,就约了八个小时,约到快半夜才分手,今天一上午就打电话来了,而且一打就是两个 !
同学,两个啊 ! 打一个电话感谢一下我老人家昨天耐心地奉陪了他八个小时,那还是可以理解的,约会礼节嘛。
但连着打两个电话就 —-
完全是华语版 BACHELOR!
但我又不是他从前 DATE 过的人,即便有十亿美元的诱惑,他也不会想到我头上来吧?
还是从自己找找原因吧:你一个三十岁的女 —- 孩 ( 怎么在“三十岁”后面加个“女孩”就觉得这么别扭呢?) ,首次约会就愿意跟他在一起呆八小时,他还能不以为你急于嫁给他?
一个急着娶妻,一个急着嫁人,孤男寡女,一拍即合,乾柴烈火,一触即发。
哼 ! 谁说我急着出嫁了?他自己急着结婚还差不多。
哇,如果他有十亿美元等着他去继承,他的急切就可以理解了。但事情就复杂了,不嫁她,也许老了会后悔,毕竟人的一生中发这么大财的机会不多,现在年轻,只图浪漫,不在乎金钱。但等到年老了,智慧在脸上刻出道道皱纹的时候,如果不幸又很穷,也许就会后悔今天的决定了。
但如果奔钱嫁他,那又太 — 对不住天地良心了吧?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一辈子,每时每刻,都知道自己是个沾满铜臭的人,那滋味好受吗?我可不想仰仗男人发财,我只想自己能有一门过硬的手艺,走到哪里都能混碗饭吃。
各位同胞,各位侨胞,请你们帮我算个命:如果我今天拒绝了他,日后看见某个女孩嫁了他,穿金戴银,住豪宅,开宝马,戴劳力士,背 LV ,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尤其是如果他对他的妻子很忠实很体贴的话,那我会不会后悔?
会?不会?
为什么会?为什么不会?
都答不上来?我也不需要你们回答了,因为我已经决定了:不 ! 回 ! 电 ! 话 !
得到十亿美元的感觉固然美好,但肯定没有拒绝十亿美元的感觉好。十亿美元买了我,我高价,但我有价;十亿美元买不了我,我就是无价之宝了 ! 我绝不出卖我的爱情,多高的价都不出卖,我的爱情,只给那个我爱的人。
不为金钱出卖爱情的感觉真好 ! 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感觉真好 !
想谦虚一把、不佩服自己都不行。难怪王婆卖瓜,要自卖自夸。不怪王婆,实在是瓜太好了,人要讲个实事求是对吧?瓜好是个事实,不夸几句良心上不安哪 !
王婆也要吃午饭。
午饭不是瓜,没什么值得夸,就是简简单单一个三明治。吃完后,东游游,西逛逛,南收收,北拣拣,日子就这么过去了。
星期天的晚上有点无聊。
星期五:上了一周的班,终于能够休息几天了。人有盼头,生活就有意思。
星期六:幸福啊 ! 不用上班。后面还跟着个同样不用上班的星期天。幸福。幸福。恒久的幸福。
星期天?不对头啦 ! 坐立不安,不知道是哪不舒服,就觉得哪哪都不舒服。除了上网,还真没什么事可干。
不为金钱出卖爱情,容易做到。但要把爱情献给那个我爱的人,还挺不容易呢。这不,我捧着我的爱情,寻寻觅觅那个我爱的人,但三十年过去了,到现在爱情还捧在手里,找不到接收大员。
谁是我爱的人?从头数起 —- 一,不是;二,不是;三,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