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绝杀:那可真是一场血战。(第3/6页)

不是,怎么会有人在组建了火枪队之后还组建弓箭手队伍啊?!你是不是也太滴水不漏有备无患了一点,这么小心真的不要紧吗?这就是苟一苟活到九十九的典范是不是?!

然而他再为难,也得硬着头皮打这一场。

于是他壮起胆子,一边对挡在最前面的盾牌兵们呵斥,一边偷偷向后退去:“挡住她们,保持阵型,不能后退!”

“看她们拿的那怪玩意儿,八成是只花里胡哨的架子货,不要被她们给蒙骗了!”

他以为自己的动作天衣无缝,可立刻便有人眼尖注意到了他的动作,怒道:“你这狗娘养的玩意儿!说得好听,事实上还不只顾着自己逃跑?!”

这位副官一听见这声吼,立时心头一凉,心想,得,这下全完了:

战场上的大忌,就是主将和军士们不是一条心;如果硬要说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可怕,那就是在两军对战的时候,打算临阵脱逃的主将被大家伙儿逮了个正着。

很不幸,这两条眼下都应验了。

这一声喊出来,原本还能怀着满腔悲壮之情勉强支撑起来的盾牌防线便齐齐崩溃,泰半军士立时作鸟兽散四下奔逃;失去了盾牌的掩护后,长枪兵甚至都没能见到弓箭队长啥样,就被满天的箭雨给扎成刺猬,来了个透心凉。

最可怕的是,此时被葱白似的一层一层包在最中心的这支奇兵,才刚刚要展露它的威力。

于是白再香调转马头,与左右亲兵一同没入两翼,手持样式奇特长矛的军队齐齐上前,发动了最后一次冲锋。

多年后,曾经从京城守卫战中活下来,得了金银封赏和田地屋宅的将士们,即便提起这场她们完全占据优势的战争,也总是面露不忍之色:

那可真是一场血战。

长矛顶端的钩子直接就能把敌军给捅个对穿,而且在冲锋的时候,除了部分手速极快的人之外,几乎没有人能完成一套“刺杀——拔枪——下一个”的完整动作,因此这些带着钩子的长矛,就像镰刀一样,不仅捅穿了对面叛军柔软的肚腑,甚至在拖曳之下,把他们的肚皮都划开了口,连带着里面的肠子肝脏血肉模糊流了一地,才能堪堪把人给踏在马下,甩脱累赘,继续向前。

至于有没有人反抗?自然有了,毕竟是名声在外的雁门军,就算失去了两位主将的带领,也只不过是从“被老虎统率着的群狼”,变成了“各自为战的孤狼”而已,哪怕打了个对面措手不及,还有兵强马壮的优势在,叛军里想反抗的人也不是没有。

可他们还没来得及举起刀劈砍马腿,阻断京城守卫们的冲锋,她们手中的长矛就调转了方向。

这一转可了不得,原本就分量可观的铁环在挥舞之下,带起的风声都格外沉重,直接朝着人脑袋就去了。哪怕有些雁门军已经穿上了全甲,理论上来说能够抵御一定程度的重物猛击;可问题是,这白杆枪造出来的时候,长矛尾端的那个铁环,就不是冲着“击打眩晕”去的,而是冲着“砸扁砸碎砸得黏糊糊”去的。

如果说她们用长矛顶端的钩子冲锋的时候,战场上的残酷程度姑且还能维持在“正常损伤”的地步;那这一套铁环重击下来,整个场地上的血腥度简直没眼看:

流血正常,但是一只被重力击打从眼眶里活生生挤出来的、还带着血管神经的眼球从你面前飞过,就不太正常了!

断腿断手正常,但如果一块还带着淡黄色液体的脑子热气腾腾地“啪叽”一声糊在了你的脸上,就太不正常了!

可以说,雁门叛军的最后这点士气,是被白再香用最残酷的方式硬生生打垮的。

虽说几十年后她们聊起旧事的时候,不忍归不忍,眼下动手可半点都没含糊,可见那不是真的“不忍”,只是战胜者为了表达自己的战胜立场和慈悲名声而营造出来的氛围罢了,用脚趾头想一想都知道,在战场上和对面讲人道就是在找死。

总而言之,在正常的历史时间线中,这支名为“白杆枪”的队伍,是忠贞侯秦良玉的手下;然而在秦良玉大破杨应龙叛军后,她不知为何却未曾表功;白氏身为她的战友,虽与她同进同退,可连个正经官职都没捞到,只被封为一品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