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什么时候能拍卖:你应该想到的(第6/6页)

再说工业用地,工业化和城市化需要的大量建设用地,主要由廉价的农地“变身”而来。在20世纪90年代的10年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加2640万亩,其中81%的新增建设用地来自于对耕地的占用。“十五”期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3285万亩,建设共占用耕地1641万亩。事实上,正是农村“廉价”的土地和主要来自于农村的廉价劳动力,使工业化的成本节约下来——中国产业在很长一段时间保持的这种低成本优势,吸引了全球的产业转移和采购,使中国逐步成为世界的“大工厂”。

对廉价到手的土地,习惯于“放长线钓大鱼”,以低廉的土地出让价格甚至零地价或白送土地开发费用以吸引外资,赚取税利,一度成为地方政府普遍的“以地生财”之道。他们惯常的运作手法就是,根据投资者投资规模、年产值、带动效应的不同,量身定做土地优惠政策。投资规模、年产值、带动效应越大的投资者,可获得越多的土地优惠。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低地价之战此起彼伏。长期居于全国经济领军地位的上海,曾在“长三角”引资之风最为强劲的2000年前后,为了与左邻右舍竞抢投资,推出了著名的“173计划”,将邻近苏南、浙北的嘉定、青浦、松江三区共173平方公里的区域划定为“降低商务成本试点园区”,在园区内设置各项优惠政策。做法之一就是,工业地价一降再降,每亩出让价一度压至5万~6万元,远低于土地开发成本。

2006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并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此举标志着,我国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