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们分手吧(第4/5页)

“意大利语,《祝酒歌》,也可以翻译成《饮酒歌》,《茶花女》歌剧中的第一幕唱段,”叶洗砚耐心解释,“不过我也只知道这一段。”

“为什么?”千岱兰问,“因为哥哥特别喜欢它吗?”

“不是,”叶洗砚几不可察地摇头,“几乎每次去西餐厅聚会,都要被迫听一遍。”

千岱兰噗呲笑出声。

“还有,”她有点为难,“今天杨全哥送我了《VOGUE》的美国、英国、意大利版,美国和英国的话,都是英语,我查词典,还能看懂;可我完全不会意大利语……”

“贪多嚼不烂,”叶洗砚说,“你精力有限,那本也不是让你精读的,而是送你看照片。”

“照片?”

“嗯,”叶洗砚说,“意大利和西班牙这两版的《VOGUE》封面和摄影的美感最出众,你工作免不了和这些东西打交道,看不懂文字,多看看摄影也好。”

千岱兰眼睛闪闪:“谢谢哥哥。”

叶洗砚没回应,因为有人要同他喝酒了。

在这里,没有人为难千岱兰,也没有人展露出对她职业抑或者学历的鄙夷,大家都客客气气、礼礼貌貌,有人还请她喝了酒。

女士可以选择果酒,千岱兰喝的是一种草莓青柠酒,低温发酵的,度数低,果味很重,酸酸甜甜,加了冰块,又冷又爽的快感。

旁侧桌子上的叶平西,也注意到千岱兰。

无它。

色中老鬼,全身上下什么都软了,唯独色心还是硬的;就算是死了被钉在棺材里,色眼都是最后一个闭上的。

已经到了做事都要吃药的年纪,叶平西对美人仍旧保持着极高敏锐度。

他颇为欣赏美。

为自己两个孩子属意的妻子人选,也必须要美;如果真不够美,也必须要贤惠——至少要像伍珂那样,知书达理,工作体面。

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那就是熙京的女朋友?”叶平西频频看千岱兰,惊讶,又感慨,“怎么没人和我说,这么漂亮?”

“漂亮顶什么用,”林怡哼,“能顶几碗饭吃?”

“漂亮当然顶饭吃,”叶平西别有深意地说,“你应该是忘了挨饿时候的事了;人饿的时候,什么事做不出?”

林怡变了脸色,转过脸,看到银质烛台上,青春年华不再的扭曲倒影。

“一般漂亮也就算了,这样好看,留下来也能给熙京未来的孩子改善改善基因,”叶平西若有所思,侧身看,抓住想走的儿子,“熙京。”

叶熙京叫了一声爸。

他看到杨全对叶洗砚说了些什么,叶洗砚起身往外走;千岱兰似乎也不准备久留,站起来,跟他离开。

叶熙京还有很多话想对千岱兰说,心里着急,问叶平西:“什么事?”

“没什么,”叶平西说,“这么晚了,岱兰一个人回家也不方便,你请她回家吧;明天,我们好好谈谈。”

叶熙京错愕:“谈什么?”

“你俩的事,”叶平西说,“洗砚既然觉得她好,那我也该和人好好聊聊。”

啪——!

林怡一言不发,将银质餐刀重重地丢到餐盘上,将洁净的白瓷盘砸了个四分五裂;她脸色很差,扬长而去。

叶熙京来不及去哄生气的母亲了,胸口激荡,他忍不住笑意,狠狠地抱了下叶平西,才飞快往外跑,去找千岱兰。

他在餐厅门口发现了千岱兰。

不知怎么,她已经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重新穿了双陈旧的运动鞋。

叶熙京记得这双鞋,是去年殷慎言送给千岱兰的生日礼物。

“你怎么换了鞋?”叶熙京心情激动,拉着她的手,“——等等,先换回去,我爸想见你,你现在穿这双运动鞋不合适。”

“我脚不舒服,”千岱兰断然拒绝,“叔叔如果见我的话,我就这么过去,没关系。”

“不行不行,”叶熙京摇头,“不伦不类的,换掉它。”

“不要。”

“岱兰,”叶熙京也着急,他越看千岱兰脚上那双运动鞋,越觉得扎眼,恨不得把它丢掉,丢得远远的,他放缓声音,“不就是换双鞋吗?”

“是啊,”千岱兰说,“不就是换双鞋吗?”

叶熙京被她的反问问住了,一愣。

“熙京,”千岱兰被他握住手,问,“你听说过削足适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