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三合一)(第5/8页)
他请她吃饭,她带上自己做的蛋糕。
也许这样,以后就可以多多地“礼尚往来”。
去对门前,洛施在衣柜前挑选了很久,最终选了刚买来还没穿过的新裙子。是一套miumiu的学院风套装,白衬衫搭配一条黑色及膝百褶裙,再穿一件灰色针织外套。
最后出门前洛施在镜子前又照了很久,将蓬松的卷发又捋了捋,拍了张照发给叶莺。
叶莺:[?]
洛施:[莺莺,你觉得这套衣服好看吗?]
叶莺:[还用问吗?美成这样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洛施就知道叶莺会夸自己,她忍不住笑,又说:[那就好,我要去他家吃饭了!]
叶莺一连串发了好几个感叹号:[什么!!!!]
洛施:[是的。]
叶莺:[不是,你进度这么快?我还在吃你叫跑腿送来的巴斯克,这会儿你就要去约会了?有一种自家孩子长大的感觉,姐姐心快碎了!]
洛施被叶莺逗得忍不住发笑,最后又和她说了几句才结束。洛施提上蛋糕袋,关上家门后走向对门。
洛施在周聿礼的家门前站定,没有第一时间敲门,而是站在门口做了会儿心理建设。
洛施在想,他开门后之后,她第一句要说什么好呢?
——Hello,我来吃饭啦!
——谢谢你请我吃饭,我还带了蛋糕,一起吃吧?
怎么感觉都有些怪怪的。
在她冥思苦想之际,没想到下一秒门就被周聿礼从里面打开了。周聿礼正垂眸看着她,琥珀色的眼眸之中似是有些诧异。
洛施脑子一抽,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在门口?”
周聿礼挑了下眉,“公寓装的都是可视门铃,你在我门口停留半天,手机就给我推送消息了。”
“……”洛施沉默了。
所以她刚才在他家门口手舞足蹈……都被人家看见了?
周聿礼看出她的窘迫,对她说:“先进来吧。”
洛施暗暗叹了口气,只觉得好丢脸,瓮声瓮气地说了句:“嗯,好的。”
她跟在周聿礼身后进到他家,在玄关处站定,看见周聿礼俯身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女士拖鞋放在她面前,声音清冷慵懒,“穿这个。”
洛施看了看面前这双浅粉色兔子拖鞋,眨了眨眼,“……这是?”
周聿礼神色自若,又把一只玄关凳拎起来摆在她面前,“刚才在超市顺手买的。”
他顿了顿,不知为何又补充了一句:“新的,没人穿过。”
等到洛施坐在玄关凳上换好拖鞋起身时,周聿礼已经走回了厨房。
岛台上还摆着一堆还未来得及整理的食材,他正背对着她正低头娴熟地在案板上切着蔬菜。
若不是亲眼所见,洛施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外表看上去清冷矜贵的男人会亲自挽着袖子在厨房做饭。
并且从他动作上来看,他的厨艺比洛施这个厨房新手显得要好许多。
比起洛施做甜品的水平来说,她的厨艺水平着实是有点拿不出手,仅限于煮点粥,煎几个鸡蛋。
洛施走过去主动问:“我可以帮忙吗?”
“不用。”周聿礼没有回头,“你先坐沙发玩手机。”
这话说的,好像在安排一个小朋友一样。
“没有想到你会做饭。”
周聿礼淡声道:“来国外多少会点。”
洛施忽然想到一句话——
留学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留学后神厨小福贵。
看来这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人说比起那些有钱的公子哥来说,更吸引留学女孩的应该是会做饭的男生。
洛施来留学之前觉得不至于,但是等她某天发现有留学生在群里转让魔芋爽时候,而她还买了的时候,才觉得原来说的是真的。
前一段时间洛施特别想吃中餐,甚至在想,要是可以天降一个长得帅又会做饭的男朋友就好了。
最好八大菜系都沾点的那种。
如果可以在她每天下课回家时就做好饭,还能在考试周时候煲靓汤补身体的话就更好了。
洛施此时手里还提着蛋糕袋,方才一直背在身后,她走到沙发旁坐下,忍不住看向周聿礼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