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 第二十五朵雪花(二)(第4/5页)
詹明德正疑惑不已,林承嗣便欢快地出了声:“明德!我来寻你玩!去掏鸟蛋吗!”
林承嗣是住镇上的,放假前两人也没有约好,这人压根就是不请自来。
詹雌很乐意女儿同人出去玩,她一向觉得小孩子不能死读书,读傻了脑子轴了不会转,学问再高也不能融会贯通,所以该学的时候要学,该玩的时候也要玩。
得知林承嗣想去掏鸟蛋,詹雌还找了两个弹弓出来,学校武术课有教骑射之术,詹明德虽为贵女,却也学过,因而没有露馅,只是略显生疏,稍微练了练便找回了感觉。
“你怎么来了?”
路上詹明德问。
林承嗣:……
一看这表情,詹明德瞬间了然:“偷偷跑出来的?离家出走?”
林承嗣一张脸皱成了个包子:“不是,你知道的吧?就那个,咱们数学老师,跟我家住同一个巷子。”
所以每次她成绩如何,她阿娘都最先知道,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林承嗣扔了张纸条,收拾了个小包袱就跑来投奔她亲爱的同桌,早死晚死都得死,她得先玩够了再死。
对此詹明德无言以对,她提醒道:“就算你躲过这两天,早晚也还得回家。”
林承嗣摆摆手:“我能不知道吗?我就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才跑的,你是不知道我阿娘力气多大,她杀猪都不用别人帮忙,直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林家有整个镇上最大的养猪场,林家家主更是远近闻名的屠妇,力大无穷的这一点除了体现在杀猪上,也体现在打娃上。
好歹跟林承嗣相处了快一个月,詹明德很清楚这人的弱点不是笨,而是懒散,注意力不集中,就跟拉磨的骡子似的,抽一下动一下。
但同桌如此兴高采烈,詹明德便不想扫兴,横竖林承嗣已经做好了挨揍的准备,那就让她玩得开心点好了,吃饱了饭好上路嘛。
让人没想到的是,提议掏鸟蛋的是林承嗣,但玩得欢的却是詹明德!
她从来没做过这种堪称粗鲁顽劣的事,因为女孩儿总要文静乖巧爱干净才讨人疼,上树下海打架玩泥巴,那是男孩子才能做的事情,以至于稍微长大了点的詹明德,看见那群一身臭汗的哥哥弟弟,总嫌弃不已。
跑跟跳都是不庄重的,是以她从来不这样做。
林承嗣坐在树杈上一脸惊奇:“你怎么连爬树都不会啊,你还是不是农村长大的小孩了?来我拉你上来。”
说着往下递胳膊。
詹明德抓住她的手,勉勉强强爬上了树,眼角余光却瞥见一只绿油油的毛毛虫,登时吓得她头皮发麻,险些从树杈上掉下去:“啊!”
林承嗣没被虫子吓到反倒被她吓到,等看见是什么后当场哈哈大笑嘲讽詹明德:“不是,你怎么不仅不会爬树,还怕虫子啊?这有什么好怕的?”
说着竟揪了一片树叶挑起毛毛虫放到手心,还故意猛一下伸到詹明德眼前吓唬她,见詹明德真被吓得身体僵硬,林承嗣笑得愈发猖獗。
詹明德:“……”
她不肯服输,逼着自己不要尖叫,伸出手去:“谁怕了?我不怕。”
林承嗣就把毛毛虫倒到她掌心,詹明德恨死了自己的倔强,这虫子在掌心簌簌爬动,诡异地令她寒毛直竖,但她惯来会伪装,面上一派波澜不惊之色,看得林承嗣直点头:“好吧,你的确不怕,是我误会你了,对不起啊,我还以为你是胆小鬼呢。”
詹明德悄悄松了口气,将毛毛虫丢到树下,但掌心仍然存着那种古怪的感觉,让她迫切想找点水洗一洗。
而且……这树上不知道还有多少虫。
林承嗣当真是天不怕地不怕,说掏鸟蛋就掏鸟蛋,感觉要不是詹明德看着她,她都敢湿手摸电线。
虎的无法无天。
两人在村子附近大丰收,不仅掏了两窝鸟蛋,还捅了个马蜂窝,抓了四条手指头粗的小鱼,装了两口袋的黑天天,滚了一身土,天黑了才回来。
詹徐氏赶紧拎着两个小孩去梳洗,又找了干净衣服让她们换,林承嗣一边吃饭还堵不上嘴:“明天我们去钓鱼吧!今天就是没带钓竿,不然不可能就抓这么几条。”
詹雌慢悠悠地给两个小孩夹了菜,说:“明天你娘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