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救救常山吧(第3/3页)
孙瑾叹息道:“虽势危,却也不曾失守,只因真定县有当地自发的义军,阻挡了褚贼于县城之外。”
“哦?义军?”
刘俭摸着下巴,琢磨道:“既如此,若能由国中出资,提供义军兵甲,并扩充其众,倒也不失为阻挡褚燕于常山国外的一个方法。”
孙瑾闻言一愣,道:“义军?义军没有正规军备,又不曾调教演练,守成尚可,如何能用为正规的剿寇之兵?”
刘俭认真道:“如何不能用?昔日蛾贼起势,祸及冀,幽,我兄长刘玄德在家乡组织义军固守本县,直到蛾贼势灭,黄巾也未曾打下涿县,若是义军用的好,确实不需调遣临近郡国之兵!”
孙瑾闻言,若有所悟。
刘俭却是在思考另外一件事。
东汉末年,诸豪强的徒户和人丁虽多,但在这个节骨眼上,终归还是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直接将他们组建成私兵,兼并土地归兼并土地,扩充实力归扩充实力,但谁家敢在没有朝廷授意的情况下组织军队,那就是作死。
刘俭已经打定主意,在三四年之内,将自己下放到地方。
而如果下放到地方的时候,重新招募乡勇,组建军队,那就是新军,需要重新操练演武,想来还是会耽误些时间。
若是现在就开始在家乡组建军队,那可真是等于在作死。
但是,用来平叛的义军,似乎可以打一个擦边球。
所谓的义军,不过是在遭遇贼寇的时候,乡里自发组织起来的,属于地方自我保护机制的一种。
战时汇集,闲时四散耕种,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属于打擦边球。
仔细想想……
若是能掌握几支所谓的义军,待自己被下方到地方的时候,得义军来投,然后再将义军顺理成章的转化为地方军队,岂不省却了很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