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五章 正德三十五年之岁入与税法(第2/4页)

“那在于什么?”

“在于皇上接过这份贺礼,看了法典的内容以后如何想。”

这话没说完,所谓如何想,其实是要说如何想睿亲王。

载壡抿嘴笑了笑,这就是他不急着否定的理由。

“田侍郎,这并非是本王为大明制定的税法新政,这样的权柄都在皇上手中,本王岂可僭越?这不过是本王统管户部几年所得的总结与思考,其中有些现行税法的弊端以及对应的解决办法,如此而已。”

田振古一愣,不愧是有‘多智’之名的睿亲王,原来这个问题他早有思考。

确实当得起皇帝封的一个‘睿’字,睿者,智也,明也。

“若是如此,下官便无异议了。”

“嗯,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这部法典值不值得父皇一阅了。”

财政、税法,这一直都是一个绝大的问题。

有人总结过,帝国到了末年,其所有的突出问题其实背后都是财政问题。国库入不敷出,而税收体系基本败坏,到处需要用钱但实际又拿不出钱,最后只能走向灭亡。

这其中的关键又在税法制度的制定与施行。

朱厚照登基三十多年,他主要的税法改革方向是三个。

第一是将人头税合并到土地税当中,这其实就是雍正时期的摊丁入亩。

人头税在名义上取消以后,就破除了‘多生则多纳税’的这种观念,所以使得二十年来国家人口不断增长。

正德三十年,皇帝下旨搞第一次的人口普查,这个工作量很大,花了两年的功夫最后其实只完成了七八成,就这对于封建官僚体系来说都是非常不错的了,而当时的结果显示全国人口大约为1.42亿。

可以看出比他登基之时已大幅增长。

好在东亚地区的这片广阔国土承载力强,加之国家繁荣富强,养得活。这种情况下,人多就不是负担,而是资源,是底气,是大国国力的基座。

现如今西域、蒙古、南洋到处都有大明的人,如此规模的人口接受一个中央政府统一调度,这当然就会四处占据主导地位。

第二个改革方向是以实物纳税税转向货币纳税。

这也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最初就不是在三五年内就要求全部完成的,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普通百姓没有渠道获得货币,强制征收只能令他们的负担加重。

但到了正德三十五年,除了个别与世隔绝的地理区域,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完成了这个纳税方式的转变。

它的意义在于简化税收的流程,现代人看起来没什么,那是因为比较对象不同……在这个税制之前,赋以田亩纳课,役以户丁征集,此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贡等等。

全部折钱纳税以后,所有的田赋名义统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税官巧立名目,并在复杂的税收流程中做手脚。

税收制度,永远是越简单,越高效。

实际上,历史上也是一直到张居正改革才做到这一步,在此之前历朝历代都没能做到,可见这并非容易之事。

第三个税法改革,就是商税。

商税领域同样存在税法复杂的问题,而且商税制度在明代并不受到重视,收税的办法也有限,所以从洪武到弘治从上到下都没有做过统一的思考与安排。

一般而言,按照收税方式与形式,商税基本上可以分为过税、住税以及盐、茶、铁等特别税收。

过税就是通过交钱的意思,比如在一些水路和陆路的必要节点摆摊收税,甚至还有一种税叫城门税,过此门就交钱。

住税就是有固定的经营地点,比如针对店铺、门摊等收税。

对于这两个税种,朱厚照采取了不同的办法,

第一个过税是基本取消,尤其内航运河的钞关税基本被取消,以促进商品流通和贸易,城门税之类的更是坚决不允许。

内河钞关的税收损失由市舶司的海关税替代,即国内的商人要出海,那么船只上的货物、目的地、价值都要上报,那么大个船你不好跑吧?国外要进来也是一样,这样海关税就不断增长,成为商税中的主力。

这样有两个好处:

第一,能做海贸生意的,一般都是大户人家,向他们收税即便官吏盘剥了一点,也不会伤筋动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