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我回来了”(第2/4页)

这细剑一藏就是十年。

“我爹腿法也厉害,当年在路边,就是我爹一脚把你给救活了!”

骆兵王从未告诉少女当年是打算一脚将少年的尸体踢开来着,少女心中爹爹医术如神,看似平常的一脚将烛踢回魂了。

少年总是呵呵笑着,眼神清澈,纯真无暇。

二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相互作伴,一伴也是十年。

这十年间,青衫客不问世事,外界群雄割据,由十国变为六国,又从六国变成了十三国,分分合合。

村里百姓孤陋寡闻,不知今年几何,如世外桃源。

夏日炎炎,河边嬉戏,少女如荷,初长成。

“呐,小虫,你就没想过你真正的爹娘是谁?”

烛挠挠头,望着清澈的河里,鱼儿游动的路线清晰勾勒,他随手拍向河面,几条小鱼弹入框中。英俊的青年呵呵一笑:“爹就是爹,娘就是娘,还能有谁?”

“可我不想我爹是你爹,不想我娘是你娘。”

“瞎说,我爹就是我爹,我娘就是我娘。”

“傻子,不理你了!”

灯儿趁傻子挠头的功夫,抢过他框里仍蹦跶的鱼儿,朝烛作鬼脸吐舌头:“今天我赢了!今晚你来磨药粉!”

“好!”

望着少女蹦蹦跳跳的背影,青年乐呵呵地傻笑着。

临走前他顺手又从河里拍了几条鱼,将鱼苗儿放了。

他抓的鱼,总会比少女少一条。

落日黄昏,一邋遢的黑衫外来客,风尘仆仆,戴着斗笠,走出骆家。

“夏王请您考虑考虑。”

黑衫来客走出骆家,轻轻留了一句。迎面撞见骆家儿女,黑衫客摘下斗笠,露出一双如狼般凶戾的眼睛。他眯着眼笑了笑,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大黄牙:

“喔?好俊的娃。”

他笑眯眯地望了两人一眼,洒然离去。

入屋,两鬓发白的骆兵王沉着脸,望着桌上一枚暗红色的玉佩。

“去将药草晾了去!成天嘻嘻哈哈,成何体统!”

骆兵王一见二人张口便骂,夫人来劝。

他们一家,煮了热腾腾的鱼汤。

烛下的厨,骆兵王头一回说烛煮的鱼汤,很膻,难喝极了。

那夜,夜半,灯儿熟睡,烛被一阵刺耳的声音吵醒。他偷偷打开门缝去看,发现骆兵王正挑着一盏灰灯,灯下磨着生锈的细剑。

黑衫人来访三天后,下了一场大雨。

骆兵王将两个大箩筐塞给灯与烛,让他们上山采药,采不满就别回家。

雨下了一夜。

那一夜天很黑,雨很腥,像极了血。

背着两筐沉沉湿湿的药草,烛与灯返回家中,家中黑灯瞎火,村中染满了血,尸横遍野。

黑衣人站在雨中,雨水凝在半空,似一柄柄小剑,将骆兵王穿成血人。

灯愣在雨中。

“快……走!”

骆兵王拼死一剑刺向黑衫人。

烛一咬牙,带着灯跑入山中。

批命那人没说错,骆兵王确实命中注定有一死劫,劫中带水。

他死在暴雨中。

烛与灯逃出千里,隐姓埋名,开了小店。

自那之后,灯儿疯疯癫癫,忘了那一夜的事,仿佛变回了孩童时般,成天哭闹着要去上山采药,要去河里摸鱼。

烛照顾着疯癫的灯儿,在一镇上,隐姓埋名。

后来烛才知道,世间有一种人,叫做异人。

天生异人,异于常人。

天下分久必合,大夏王朝统一五国。

夏帝麾下,有一群人,皆是异人,自称“执命人”,不服者杀,叛乱者杀,异心者杀。

杀到尽头,四方归心,天下太平,夏朝鼎盛,名垂千古。

一眨眼又过二十年,昔日少女落日黄花,青年仍容光焕发,二人不似夫妻,更像母子。

骆灯儿仍疯疯癫癫,蓬头垢面,似一疯婆子。

夏帝染疾,每况愈下,执命人分裂,各自称雄。

民间开始兴起“猎杀异人”的风潮,凡举报异人者,奖赏纹银百两,免税三年,免服徭役,一人举报,九族光荣。

烛打猎回家,家中被官兵团团围住,大火焚烧。

疯婆子在火中指着烛凄厉地大叫着,又笑又跳:“异人!嘿嘿!他是异人!杀了我爹的异人!爹!爹!爹!异人该死!都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