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用来形容爱情比较合适(第3/3页)
在大多数人眼里,罗伊斯天真,理想主义,人们带着有色眼镜看他,带着目的接近他。
他看起来性格开朗,很容易和别人成为朋友,即使这只大金毛带着全然的热忱与真挚,但真正理解和认同他的人却不多。
“罗伊斯,你只是想让朋友高兴,才把珍贵而有意义的上传任务交给他。”
电话里一阵沉默,罗伊斯声音闷闷道:“你真的不怪我吗?”
温焓的回答不带一丝犹豫,“一点也不。”
在原书里,罗伊斯是陈玉的第一个金手指。
他出钱出力出技术,一手推动佳声软件成长起来,是陈玉搬倒陆卓勋不可或缺的助力,而现在,罗伊斯站在自己这边,陆卓勋和陆氏是安全的,佳声软件不成气候。
所以比起原书里情节,现在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而且温焓是真的拿罗伊斯当朋友,他的回答温和而干脆,甚至带着一点笑意,满是对于朋友的信任和宽容。
罗伊斯喃喃道:“温,你果然是我的灵魂之光,生命之火......”
陆卓勋重重的咳嗽一声,望向手机的目光十分不满。
温焓面带笑意,用眼睛斜睨着陆卓勋。
“灵魂之光和生命之火用来形容爱情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