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向默就是祝城渊(第2/3页)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电视里看到的。”
“如果能生活在这里,真的是天堂。”林思寒眼睛里都是向往,还有一种无力感。
如果不是今晚的事,他不知道自己这辈子有没有机会来到这里,不出意外的话,他这一辈子都只能生活在迷尹街,最后不知道会在哪一刻又死在迷尹街。
运气好,他能活到老,运气不好,可能明天就会消失,然后被人丢进暗河里,尸骨无存。
他们无法自由进入地下城,必须提交申请,而且很难通过,因为他们的身份是迷尹街的人,就算胆子大的,也只会像抢劫淮烟的人那样,只敢穿过一条街,并不敢深入地下城其他街区。
如果偷偷闯入,一旦被地下城安防局的人抓到,他们面临的将会是未知的审判,轻的,他们会被遣返回迷尹街,重的,将会面临无限期的监禁。
但地下城的人却有专门的通道自由进入迷尹街,因为迷尹街的标语是:欢迎地下城所有的朋友们。
但进得了迷尹街,能不能出得去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地下城的普通民众从来不会去那里,除非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迷尹街像个不应该的存在,混乱,肮脏,罪恶,每个地下城的普通居民听到这个名字,都会露出害怕排斥,或嫌弃恶心的神情。
地下城内很多小孩子只要调皮了,父母说的最多的吓唬他们的话就是,如果再不听话就把你扔到迷尹街去。
一听这话,孩子都不敢再哭闹,迷尹街是比洪水猛兽还要恐怖的存在。
就在汽车即将驶出地下城大门时,林思寒恋恋不舍地跪在后排座椅上,巴巴地望着逐渐后退的城市跟街道。
“默哥,我们还会来这里吗?”
向默在他头发上揉了一把,没回答他这个问题,最后拿起手机看了看,已经快六点了。
“先生,可以停一下车吗?让我们孩子看看地下城的太阳吧。”向默对着前排司机说。
司机很好说话,应了一声好,最后把车稳稳地停在路边。
向默带着林思寒下了车,面朝地下城仰着脖子。
六点整,地下城的太阳准时亮起,那是瞬间就能照亮整座地下城的光芒,林思寒被刺得眯了眯眼。
地下城新的一天开始了。
“默哥,这里有太阳。”林思寒眼底灼热的光在燃烧着,声音都带着虔诚感。
那白光实在太耀眼,林思寒激动到浑身发僵。
但向默跟他不同,眼底只有隐忍又压抑的痛苦,他揽着林思寒的肩膀,手指有些用力地摁着,低声说。
“地下城的太阳,以前照不到十三区,现在也照不到迷尹街……”
“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也会有光明的炽热白日。”
-
-
一夜没睡,淮烟吃完了安诺为了他准备的特质营养餐,疲惫紧绷的身体很快又重新充盈着能量。
他去洗了个澡,头发没太擦干,有水珠顺着脖子往下淌,滑过颈后的黑色小痣,浴袍下面露着一截儿修长的小腿,肌肉线条很漂亮。
站在阳台边,淮烟用手拨弄了几下兰花叶片,大拇指上的伤口早就不疼了,现在碰到叶子,只剩下细细麻麻的痒。
浇完花,淮烟重新打开智信,又看了一遍向默的朋友圈。
向默的智信头像是他们小队的合影,六个大人外加十七个孩子,他站在最中间,左右胳膊各搂着一个孩子,笑着看着镜头,看起来很开心。
他的朋友圈内容很多很杂,除了宣传反对暴力、赌博、枪支毒/品之外,还有呼吁迷尹街保护妇女儿童的宣言,偶尔发发孩子们上课吃饭的照片,还夹杂着稀稀拉拉几条感谢某某某或者某某某公司对儿童协会的捐助。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他会出境的照片,是来自他们华生私家侦探社的,看起来是为了打广告。
有一张照片,向默灰头土脸,怀里抱着一只大金毛犬,金毛浑身泥巴,想去蹭他,向默一手推着狗头,对着镜头笑得十分勉强。
那是他帮隔壁的王大爷找到了丢了十三天的狗,还特意强调了十三天,看起来是相当地不容易。
祝城渊对狗毛过敏,照片里向默的下巴也已经能看出有些发红,能靠这么近跟狗发自拍,很玩儿命了。
他还在马路上救了几个差点被人捡尸的人,送他们去了收容所,还很贴心地给他们的脸打了马赛克,并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找到了他们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