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3/3页)

季荞点头:“这是打了二三十件首饰攒的钱。”

跟做生意相比,这钱赚得也不容易,都是一笔笔用劳动换来的,不过季荞很满意,这四百块钱里有她无数的乐趣。

作为军工厂公众人物是有好处的,开始前工友们都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到她这里打金,到后来是认可了她的手艺,他们都很信任她,并不用她说很多话,就放心地把金银交给她。

她的打金店开业时间短,在北城还没打出名声,主要接的都是前工友的订单,他们搜罗家里的金银到她这儿重新制作新的首饰。

“二嫂我真羡慕你,有自己热爱的工作,比在厂里当工人强多了。”凌朵说。

季荞笑道:“你们别再夸我,再夸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凌霁看着她笑,现在她得意的小尾巴已经摇到天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