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3/3页)
在镜头前,她什么都没说,她甚至忍住了好奇心,没问于戡为什么突然戴了墨镜。
节目组剥夺了于戡开车的权利,他们的代步工具变成了步行以及自行车。
两人骑车,一前一后,谭幼瑾在前,于戡在后。
于戡对谭幼瑾说:“我十五岁第一次来这个城市,为了能赶快熟悉,我用了几天时间,骑车把整个城市转遍了。”他熟悉这个城市的每一条街,甚至比本地人还熟悉,因为一般的本地人只了解他所在的那一个区。但他经常跟着父亲搬家,所以好些区都熟悉,早先导航还不普及的时候,有人跟他问路,他指得都很准。但即使这样,他也感觉自己是个外来人,因为这个城市里没有自己的房子。
他是买下谭幼瑾租住的房子时,才算真正有了一个自己的房子。但在房东卖那房子之前,他确实没有一定要买房的想法,他本来想的是靠拍网大攒一些钱,将来想拍什么拍什么,反正通过网大的训练,他最擅长的不是拍电影,而是控制成本。他想拍一部自己想拍的片子,小成本也可以拍,完全不受别人的控制,想拍什么就拍什么。但是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那天突然想去看房,本来是看一看,但鬼使神差就定了。他攒的钱全都变成了房款。
听于戡这么说,谭幼瑾想起十六岁那年,高考结束,她也是骑车在这个城市转了好些天,之前的这么多年,每天都在忙学习,都没完整地把这个城市看过一遍。
但是即使这样,她感觉自己也不如于戡熟悉,每一条小巷子他都能说出来历,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多年。
“你真的是十五岁才来这里吗?可我觉得你比我还熟悉这里。”好像于戡才是真正的本地人。
于戡笑着说:“我在你二十三岁那年来的这儿。”
谭幼瑾听了,想到二十三岁的自己,那年她正在读博。周主任告诉她专心学业,暂时先不要考虑婚恋问题。她确实没考虑,因为根本没时间考虑。
那年,他们彼此都不认识,彼此都忙着自己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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