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4页)

几年前,谭幼瑾在现场旁观于戡拍短片,男女主拥抱,女主落在男主肩上的手落得太实了,不够小心翼翼,于戡直接走过去抱住男主给女主示范,隔着很远,谭幼瑾都能感受到当时男主的僵硬,于戡开始和结束的都很迅速,他完全把这当成是一个工作。谭幼瑾当时油然对于戡生出一阵佩服,她自己是做不到的,不光和于戡一个年纪做不到,什么时候都做不到。她可以严格要求自己,但做不到去要求别人,而拍电影其实是一个团队工作,所以她的导演梦在没开始就夭折了。

谭幼瑾从来没有以异性的眼光打量过他,她的职业道德不允许她这样做。即使是录制时,在他说他从没上过她的课后,不算她的学生后,她也做不到。现在因为他不在身边,谭幼瑾终于可以相对客观地审视于戡,他大概是她十五六岁会喜欢的那种男孩子,当着别人的面给她唱歌夸赞她的魅力,凝视着对她唱“my prettiest friend”,极大地满足了她的虚荣心。

然而她的年龄已经翻了一倍,过了为此激动的年纪,虽然“my prettiest friend”在她脑子里徘徊了一阵,但没多久就消散了。一堆摄像头提醒着这是在录节目。谭幼瑾跳脱出来,以剪辑师的角度来看待于戡的表现。她要是剪辑师,一定感激死了于戡,于戡简直自带剧本,几乎做的所有事都是有效素材,在她非要给阿姨们花大量时间拍照制造诸多无效素材后,他力挽狂澜,还重复在广场上弹唱点题,唯一的缺失是广场上两个人没有任何有效互动,但他对她的注视在剪辑上填补了广场的互动空白。

谭幼瑾关掉了手机视频,看着窗外,复盘她和于戡这一天的约会。

不知是于戡是不是只会弹这一首,还是为了突出中心思想,他一直在重复弹唱。仿佛那个夏天,谭幼瑾骑着自行车看着路边的人群在耳边单曲循环。

大概过了将近两个小时,于戡终于赚够了他需要的钱,带着吉他走人。有姑娘问他下次什么时候来,于戡看了一眼谭幼瑾,笑着说:“这得看她什么时候想听。”

于戡请她吃饭,这次他没问她想吃什么,直接指定了一家餐厅。他说他有一个朋友很喜欢这家的黄油面包。谭幼瑾也很喜欢这一家的面包,只为了面包,以前经常来。从广场到餐厅有一段距离,两人走着过去。开始两人都走得很慢,走着走着,谭幼瑾受不了于戡似有若无的注视,加快了脚步,于戡因为先天优势,跟上她毫不费力。谭幼瑾被他的毫不费力整的有点儿懊恼,她感觉自己完全在被一个小她八岁的男人牵着走,从参加节目到现在,自己完全丧失了主动权,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她必须做点儿什么摆脱这糟糕的状态。

于是谭幼瑾对于戡说:“谈谈你之前拍的电影吧。”现在谭幼瑾回想起来,她当时是有一点儿恶意在的,她知道于戡对他现在拍的网络大电影并不算满意,最重要的事,他清楚地知道什么叫好电影,而他拍的不是。人们可以原谅电影批评家的“眼高手低”,影评写得一针见血,真去拍,也就是学生作业的水平;但不能原谅一个导演,嘲笑别人二流货色,自己却拍出了十八流烂片。而于戡的问题比“眼高手低”更严重,他与他的标准背道而驰。

但于戡的反应还是超过了谭幼瑾的设想。她以为他顶多会不愉快地岔开这个话题,不再把控局面。毕竟网络大电影取代了广告片成为导演系学生的新出路,许多人都这么走,还有人连这条路都走不成,做着和电影完全无关的工作,而他走成了,还买了她在租的房子,也算这时代的年轻成功者。

他完全沉默了,一个字都没说。谭幼瑾的惊讶程度不亚于刚才听见他对着她唱“my prettiest friend”。她瞥了他一眼,注意他的耳根有些泛红,他刚才所展出的随意、像早就拿到剧本的随意全都消失不见了,他的步子都有点儿沉重,他走得很快,但在超过她时,又故意放慢脚步来等她。

谭幼瑾突然觉得有点儿抱歉,为她戳到了他的软肋。她突然想起了他电影里西瓜碎在楼梯上,被一个个脚印碾过的气味,他在无人注意处的一点小坚持。

这沉默一直持续到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