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大城条约(第3/3页)

第四条,允许大明商人在暹罗国自由经商,不得征收任何税收,必须保证大明商人之安全,大明商人在暹罗国无须服从暹罗国法律管辖。

后面两条倒是让暹罗王忍不住松口气,还要并不是很要命的要求,仅仅只是割让一点土地和租借一个地方而已,至于什么自由经商,那更不算什么了,只要不算废了自己,另立新的暹罗王什么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