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第3/3页)
李言喻点头,问:“请问寄的是什么文件?”
“法院寄来的,应该是诉讼文件吧。”快递员说着,将文件袋和中性笔一起递过来,“麻烦签个字。”
李言喻应声签字,等人走了,才回过神来撕开文件袋。
囫囵一看,确实是诉讼文件。
准确来说,里头装的,其实是两份文件。
一份是应诉通知书,一份是开庭传票。
简单来说,就是她被人告了,而原告席是王志明。
原告王志明诉称,己方与被告李言喻的母亲系再婚夫妻,彼时被告尚且年幼(14岁),一家人共同生活至被告大学毕业。多年来,原告为抚养被告长大成人,无微不至、含辛茹苦,尽到了父亲的责任。
如今,原告因生意破产,负债高昂,且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困难,而被告从参加工作至今,从未赡养过原告。
《民法典》规定了,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任何原因消除。因此,原告为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给付标准来确定赡养费。被告现年27岁,过去7年未支付原告赡养费,根据被告的工资收入水平,一年应给付7.5万元作为赡养费,7年共计52.5万元。
被告利用黑恶势力致使原告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应负主要责任。
……
总而言之,就是王志明以父自居,把李言喻告了,要求她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2.5万元。
应诉通知书上罗列了许多条款,告知了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要求她在法定期限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
将诉状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李言喻胃里翻滚,几欲作呕。上次赵琳说的那些,现在全都对上了。
王志明就像沽涌在阴沟里的蛆,无论耍阴招还是阳招,目的都只有一个,要钱。
很奇怪。
法院要立案、要寄诉讼文件,首先要知道她的地址,明明现在这个住址也是大半年前刚换的,王志明是怎么找到的?
心里油然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惧,将她整个人都攫住。
不论如何,王志明知道她家地址了。
但这些完全来不及深究,她翻着通讯录里的名字,目光定格在“赵州律师”的名片上,然后按下了拨通键。
嘟——
电话很快接通。
“喂,赵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个事儿,您下午两点有时间吗?”
电话那头的女声十分爽朗,“李小姐你好,下午我都方便,您要不直接来律所吧,我这里新到了一批好茶,您赏个脸尝尝?”
挂断电话,李言喻拿着应诉通知书下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