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第3/5页)
“那当然不行。它还没发芽呢,得先让它发芽。”周自衡本想先把这东西放好,等到明天再来种,但在房间里找了半天,又是担心这个又是担心那个,从房间这头走到房间那头,整整一刻钟都没想好到底要放在哪里。
这可是大唐绝无仅有的一颗红薯!
最后,他下定决心:“算了,我还是先把它处理了吧。”
徐清麦翻了个白眼,整个人往后面一躺:“那你自个儿去吧,我就不奉陪了。”
话虽如此,在周自衡倒腾的时候,她还是好奇地去看了。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拿了一个大小合适的玻璃杯,倒入了一些水,再将这个红薯放进去,正好塞满了整个玻璃杯的口。
红薯的下半部分就浸在了水里。
周自衡确定了一下这个杯口不松不紧,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徐清麦:“这就好了?”
“每天换水就好了。”周自衡拿着这个玻璃杯子看了又看,爱不释手,“不过还得给它找个温度合适的地儿。”
想了想,他决定等明天起来在厨房旁边的柴房里,挨着灶台的那一侧面墙做个架子,把这东西放那儿,再找个人日日盯着,免得被野猫还有周天涯这个小淘气给嚯嚯了。
不过现在,就先放书架上吧。
两人安然躺在床上,抬头看着书架上的红薯,心中依然雀跃。
徐清麦满足地喟叹一句:“这日子,也算是越过越好了。”
第二日,周自衡就让杨思鲁从润州屯署里找来了一个木匠,在柴房里做了个架子。
“这是何物?”杨思鲁看着红薯,好奇的问。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像是某种植物的根茎。寺丞这么看重,难不成是什么珍贵的粮食与可食用的东西——杨思鲁早就知道,他这位寺丞,对那些珍贵的观赏植物兴趣一般,只对能吃的感兴趣。
“是我去扬州之时,与徐太医在扬州的市集上找到的。”周自衡面不改色的道,“说是一位姓陈的客商从婆罗洲那边过来的,那儿的土著就吃这个,很高产。我想试试,能不能在咱们这儿种好它。”
杨思鲁恍然大悟,佩服道:“还是寺丞有心,去扬州也能发现新的作物。”
周自衡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这是他与徐清麦商议过后给出来的出处,反正往海外推就好了。历史上的红薯,是先从美洲传到菲律宾,然后明朝万历年间,福建一位下南洋的商人陈振龙认为这东西绝对是能救灾的神物,于是冒着被西班牙殖民者发现后砍头的危险,将红薯藤编在了船上的缆绳里,这才带了回来。
红薯因此在南方扎下根来,并在数次饥荒中挽救了不少南人百姓们的性命。但一直到乾隆时期,它才被推广到了北方。
周自衡听老师讲过这段历史,据说福建那边还立有陈振龙的碑。
待搞定这一切,他拍了拍杨思鲁的肩:“晚上过来家中吃饭,我亲自下厨。”
杨思鲁眼睛一亮,想也不想地应了下来:“卑职一定来。”
好久没吃过寺丞亲自料理的饭菜了,想念!
除了杨思鲁之外,周自衡还邀请了李崇义以及陆存中前来。
徐清麦将自己从京城中带过来的箱笼给李崇义找了几个出来,笑吟吟道:“这是河间王与王妃托我带给你的,他们是真心想念你了。王妃还问,你现在也做出成绩来了,总能回长安成亲了吧?”
这几年李崇义也一直待在江宁县没有挪过窝,但身上的官职倒是往上升了两阶,从江宁县县令升到了现在的润州判司,从军队里淡出成为了一州之地的实权官员,也算是宗室子弟里的头一份儿。
李崇义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嘟囔道:“我大唐男儿志在四方,阿娘也真的是……”
徐清麦笑道:“你也别怪王妃惦记你,属实是好几年没见到了,若不是我劝阻,恐怕这次她就要跟着我一起过来了。”
李崇义自然也明白,他叹了口气道:“是,也该回长安看一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