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坏了,搞不好会有世界性的反明大同盟了!(第3/4页)

虽然郑经拥有的船队规模极大,已经可以比肩荷兰、英格兰等国的海军了。但是郑经的船队主力是大鸟船和老闸船,作为武装商船它们无疑是合格的,可要是让它们去和正经的西方列强海军的风帆战列舰打海战那是想多了。

另外,郑经这几年也在搞西式软帆船,但是眼下才刚刚起步,数量不值一提,而且也只是搞到了武装商船的水准。距离打造出风帆战列舰还早呢!

“翼王,陈左丞,你们听说了吗?最近忠王和一批湖北的议政官想要推《限田令》和《均田法》……你们怎么看?”李中山忽然话锋一转,说起了李来顺推动的两个旨在“均贫富、抑兼并”的法令的事儿了。

郑经和陈永华当然是不大赞成“均贫富、抑兼并”的,因为他俩都很富,其中郑经还是首富——他家的海运船队吨位是“列强海军级”的,虽然比荷兰东印度公司还少一点,但他家的船在东亚近海的盈利能力是超强的。鸟船、老闸船使用的人员少,利用海岸风的效率高,而近岸航行的风险又低,航次成功率极高。这使得西方人的软帆船根本竞争不过郑家的鸟船、老闸船,而且他们也不敢和郑经开战……这意味着和大明开战!

和大明开战了,还怎么赚钱?

所以荷兰人最近几年的政策就是退到爪哇岛和马六甲去收货,基本放弃和郑家还有其他的中国商船在中国沿海、安南沿海、朝鲜沿海竞争了。

而赚得盆满钵满的郑经和他的那些手下,当然想把手里的闲钱投在稳赚不赔的大明境内的熟地上了。

如果《限田令》和《均田法》得到议政大会的通过,又被大将军府、尚书省批准,最后在朱慈炯那里再加个玉玺,那以后他们这些人再想要大肆收购土地就困难了。甚至他们之前买入的土地,也会受到《限田令》的打击,不得不出售。

但是和郑经集团在海上贸易中获取的利益,以及他们能够在吕宋岛获取的利益相比,《限田令》可能造成的损失是不值一提的。

“限田就限田吧……”郑经让步了,“可是这个均田……还得仔细斟酌!”

陈永华也点点头道:“就是,如果把田均给国人军的兵将,那翼王和下官都是赞成的,卢右丞也一定会赞成。但是依着忠王府的均法,实在太过头了。”

忠王府的均田办法就是在保证国人军兵将的份额后,对其余土地进行平分!

虽然李来顺并没有手下的议政官完全按照鄂东五府的标准提《均田法》,但他们准备提出的均田办法依旧非常严厉……当然了,这个不是非通过不可的。因为这个《均田法》草案本来就是李中山指示李来顺提出来吓唬人的。

依着李中山的心思,只要《限田令》能过,《均田法》可以先“吊”着吓唬各地的大地主,让他们少投点钱在土地上,多投点钱去发展工商业。如果实在想要买地……世界大着呢!

“《均田法》咱们再慢慢研究!”李中山说,“复甫,这个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省境内,以及长江水道上设立水陆税关的事情也得抓紧了。另外,两淮盐运司一直都是户部直辖的,现在复甫你在管户部,是不是能收仔细一点?

现在朝廷债台高筑,而且靳辅挖黄河新道的方案已经妥了,明年就要开工了……这可关系到淮南、淮北上千万生灵的大工,一定要尽快搞好!”

对于李中山而言,现在真正扎手的问题不是怎么对付洋人,而是怎么解决财政上的困难。之前打了好几年仗,都是靠借债在支撑,但是欠债……总是要还的!

毕竟李中山自己控制的中山银号(原粤海关银号)、陈永华和卢三好联合控制的瑞银堂银号、郑经的南洋堂银号,才是大明朝廷最大的债主!

而李中山眼下可以采取的财政增收办法也不多,目前能够想到的,只有把盐税收仔细一点,同时在富庶的沿海四省和长江水道上设立税关收点过路费——这种过路费有点像历史上太平天国战争中出现的厘金。虽然厘金不利于促进商品流通,但的确比较容易收到钱。

不过李中山心没有清廷那么黑,只打算在四个沿海省份设立水陆税关,而且税关密度也不需要太大,最好还能避免重复征收……一年能收个五六百万就不错了。加上严格征收盐税带来的增收,可能会有个七八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