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第3/5页)
曾浩田看了一眼那封举报信说:“徐总,我跟狄厂长都是在三个厂重组以后来到日化厂的,这两年厂里工作千头万绪的,还没顾得上分房子的事,所以,除了给新来的大学生租了三间宿舍,厂里没给职工分过住房。”
至于庄有德的事情,他是不敢打包票的。
东轻集团旗下的分公司和工厂有数十个,徐叔阳能有时间看看各单位的财务报表就不错了,哪会关心分房这种事情!
从狄思科那里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后,徐叔阳点点头说:“那你们回去自查自纠吧,举报信的内容核实以后尽快报上来。房改过程中牵扯到巨大利益,做这项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相关既得利益者尽量避嫌,不要再闹出国有资产流失,或是监守自盗的传言。”
曾浩田暗自琢磨徐总这话是啥意思,怎么就扯出监守自盗了?
而后他猛然记起,他这个厂长已经从电视机厂的家属院离开,搬进日化厂的房子了。
若是房改的话,他也有资格购买正在住的这套将近七十米的两室一厅。
如果购房规则和价格由自己制定,那就好似让裁判上场踢球,确实容易被人诟病。
厂里一共五个厂长副厂长,只有狄思科因为有私房,没住进单位的房子。
所以,房改,以及核实举报信内容的工作,就这样莫名其妙落在了他的头上。
狄思科:“……”
核实举报内容的活儿可不好干,要是太有针对性,以后还怎么跟其他领导相处啊?
而且那宋花花的举报信上虽然把时间地点事件列得挺详细,可是送礼是在私下进行的,谁会让人目睹行贿受贿现场啊?
双方当事人更是不可能承认,他查了也是白查。
至于被人直接点了的庄有德,狄思科没打算放任不管,但也不能直接上门查人家。
不过,房改的事情一直悬而不决,很容易影响大家的工作效率。
于是,厂里相当雷厉风行地成立了房改办,成立当天就向全厂通知了即将房改的消息。
经过市房改办,厂房改办和厂职代会的多次商议,决定将日化厂自有房屋出售给职工个人,凡已享受福利分房待遇的职工,均有资格购买正在居住的这套住房。
原日化一厂的家属院,每平米280-380元。
原日化二厂的家属院,每平米450-590元。
原日化三厂的家属院,每平米420-560元。
原日化二厂和三厂都在北京市区,家属院也在厂区附近,价格相对要贵一些。
而一厂在郊区,比市区的房子便宜很多。
具体购房价格以工龄为准,厂房改办将每个工龄段的购房价格列出了表格。
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最低价购买。
比如日化一厂的老职工,如果工龄已经达到二十年,那他就能以每平米280元购买,面积在二三十平米的户型,九千以内就能到手。
房产证到手五年内,房屋不可在市场上流通,五年后职工若有售房意愿,日化厂有优先购买权。
厂里鼓励个人购买住房,但购房全凭自愿原则,若是没有购房意愿,可以继续租住现有房屋。
与此同时,厂房改办又张贴了第二张通知——厂里将对现有住房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
夫妻双方均不在本厂工作的。
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超过两年,默认自动离职的。
从张榜之日起向前推算,无故旷工十五天及以上的。
请立即主动搬离本单位宿舍,非本厂职工无权享受本厂福利待遇!
两张通知一经张贴,甭管有房没房的,全都坐不住了。
有房的人家需要赶紧筹钱,还有的在犹豫是否要买房,毕竟这房子太老了,即使折旧后的价格很划算,但是以后的房屋维修和管理由谁负责?
没房的人则紧盯着第二张通知上的内容。
要是有人从单位家属院里搬离,其他人不就有机会了嘛!
领导未必了解各家职工的情况,但是职工彼此间可太熟悉了。
宋花花举报信中的内容根本不用狄思科亲自核实,各种举报信和证据就像雪片似的,落在了狄思科的案头。
别人的情况还不明了,但对庄有德的举报是半真半假的。
庄有德是原日化三厂的副厂长,他的堂叔、弟弟和外甥,也都是原日化三厂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