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无罪释放!(第8/8页)
“针对被告林巍提出的再审需求,由检方提供的直接证据中,其2-22项,3-14项,4-04项……因为其证据真实性存疑,不予采用!”
当这话一出,原本肃穆的法庭上,旁听席内都出现了小小的欢呼声,人们发出了诸如好!太棒了之类的感叹声,而法官只是微笑着没有制止,直到声音平息后。
检方负责人表情沉重的表示:“我方没有其他新的证据提交,并决定撤诉。”
审判长头一次遇到这么轻松的活。
他看了看资料,又看了看检方的态度,再看了看林巍。
于是乎,只是在几次昂长客观的陈述之后,法官直接起身宣判。
“因关键证据真实性存疑,关于林巍持枪杀人一案,本院决定驳回一审的无期判决。
因证据不足,本院判决被告人林巍……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