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4/7页)
然后询问宋晚亭,“掌柜的,这可如何是好?”活生生的一个女娃儿,七八个月大小,生得粉雕玉琢的,就这样扔了街面上去,他也做不得这等害命的事情。
宋晚亭看着那眼熟的襁褓,哪怕当时他没看清楚孩子长什么样子,但此刻也准确地辨别出了孩子的身份。
于是厌恶地叫朝奉找一户人家送出去。
朝奉那里也是应了,可哪里晓得就在朝奉抱着孩子从他身旁路过的时候,孩子挥动着的小手忽然一把抓住了他的袖子,然后不肯松。
朝奉也看出来了宋晚亭这个掌柜对于孩子的不喜,甚至说是厌恶,一时是慌得急忙拉孩子的手,可他越是扯,孩子就越是拽得紧紧的。
那小小的手似乎是带着无穷力量,如何也不肯松开宋晚亭的袖子,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湿润地看着宋晚亭。
“掌柜的,这……”朝奉确认自己努力了,可这孩子就是不松手,当下是将他急得满脸的汗。
宋晚亭看着那孩子的眼睛,又看着她紧抓着自己不肯放的小手,一时只觉得是冥冥之中就注定了的宿命。
他像是认命了一般,“罢了,我给抱回去做个女儿吧,就当是缘份。”
朝奉一愣,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掌柜,您?”一面又惊讶于孩子忽然换了张脸,咯咯地冲宋晚亭笑起来,还松开了小手。“这……”
宋晚亭伸手过去,但对于这样大小的孩子,他是不大擅长抱,有些蹑手蹑脚的样子,可那孩子却胆大妄为,在他怀里挥动着小手,努力去触摸他那长了些胡茬而没来得及挂掉的下巴。
他就这样将孩子抱回了住所。
林清羽看到孩子的时候,吓了一跳,“这是?”他目光来回在孩子和宋晚亭的脸上切换,觉得有些像的样子。
这时候忽然觉得怀里一团软绵绵的,宋晚亭竟然将孩子强行塞给了他,一面阐述着孩子的来路:“宋莲衣的孩子,她扔在当铺里,要跟一个男人去别处避难了。”
还没等林清羽反应过来,他忽然扭头看着那孩子的脸说:“宋莲衣不配做为母亲,以后她就是我的女儿,叫宋忘忧。”
“哦,好。”林清羽也没抱过这样的小孩,尤其是这孩子像是有些不安份,在他怀里挣扎着,好叫他觉得时时刻刻,都会忽然掉到地上给摔碎了一般,心惊胆颤的,“那这孩子?”
“你不是想找个事情么?这些日子你帮我带着。”宋晚亭一句话,就安排好了孩子未来的生活,且又替林清羽找了一件事情来做。
好个两全其美的事情,但到底是有些霸道了,都没有征求林清羽的意见。
林清羽是想反驳的,可是孩子很可爱,他又带着侄儿在这里白吃白住,实在是没有反对的底气,于是最终将那反对的话都给原封不动地吞回去,最后挤出了宋晚亭想要的答复:“好。”
似有了他给自己解决了后顾之忧,接下来的日子,宋晚亭更忙了。
因为十方州而变得人心惶惶的城池里,没有人察觉到,与周家有关联的铺子房屋,都在无声无息中给长久租了出去,那些常来往的人,也都开始消失在这做城池里。
王洛清有些遗憾,她才接受大兴商行几年,哪里晓得世道这样不好,她和父亲联系了族亲们,愿意走的便一起与他们去灵州,不愿意的也不管了。
反正乱世要来了,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十方州都成了那番光景,朝廷是不闻不问的,想来也不要多久,芦州不等李木远打过来,就已是叛军的天下了。
所以顾着自己活命要紧,多余的心可操不起。
王家的队伍里,还有陈夫人和陈老太太,等朝了城,与宋晚亭的队伍合并,他那里多带着北市那一帮会拳脚功夫的,白得来的护卫。
一行队伍就这样浩浩荡荡走在十方州这片山岭中,那沿途的尸体,听说堆积如山,如今也是那炎热时节,听说陈大人已经派了不少人过来掩埋尸体。
只是死人比活人多,那挖坑的速度赶不上死人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