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灯会(第5/7页)
常瞻的父亲不打算把常家菜谱给他,但平常做菜的时候并不会避着他,后来他哥出事,更是将菜谱给了他。
再加上常瞻有天赋……他做的菜特别好吃!
苟英对崇城县的吃食敬谢不敏,觉得崇城县没几样好吃的东西,但当他来到金叶绣坊,看到常瞻做的菜……这些菜看起来就很好吃!
等尝过,苟英更是喜欢得不行。
其中最让苟英喜欢的,是那盆爆炒的鸡肉,这鸡肉的滋味绝了,让他吃了还想吃。
就是吃多了嘴里有点,嗯……疼?
黎青执买回来的辣椒粉很少,再加上他发现崇城县的人对辣椒接受程度不高,就没急着开发新口味的卤味,而是在自家做菜的时候,偶尔放点。
大部分时候,他们家吃的都是不辣的菜,今天也是赶巧了,常瞻觉得炒鸡肉放点辣椒粉会更好吃,于是稍稍放了点。
苟英吃得头也不抬。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苟英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碗饭,有点不好意思。
他祖父祖母见他吃得香就开心,但他爹娘觉得他吃饭速度太快是没有吃相。
他这段时间在家吃饭,都小心翼翼的。
但今天……这鸡肉太好吃了,还下饭,他吃得有点快!
苟英看了看周围人,怕他们用吃惊的表情看他,然后就发现周围人吃得都挺快……黎青执就又去盛了一碗饭,还把鸡肉里不多的汤往自己碗里倒。
苟英:“!!!”他也要汤!可不能让黎青执给抢光了!
苟英也去盛了一碗饭,学着黎青执往饭里拌了点汤。
他吃饭的速度可是很快的!黎青执肯定比不上他!
好吧,是他比不上黎青执。
甚至就连他对面的金小叶,吃得也跟他一样快一样多!
平常人吃饭用的小碗,苟英能吃四碗,但他娘只能吃半碗……每次他吃饭,他娘都用震惊的目光看他,让他不好意思多吃。
但在这里……这里的人吃饭用的大碗,一碗顶他家两碗!
而金小叶吃了两大碗!
黎青执就更不用说了……黎青执吃了四碗之后,还开始啃锅巴!
还有就是那些女工,那些女工拿来盛饭的陶碗更大,应该叫陶盆,她们会盛很多饭,再放进去菜,然后全部吃光。
苟英第一次觉得自己的饭量有点小。
黎青执最近在锻炼身体,因此吃过饭,他走路去新码头那边。
苟英一点不在意,还来回跑。
黎青执问了几句,得知苟英在老家的时候,除了读书就是爬树蹴鞠……这孩子运动量不小,怪不得长这么高,可惜到了这边之后一直被迫憋着。
苟县令在新码头这边办的,被称之为“灯会”。
新码头这边大片空地被规划了一下,到时候老百姓只要一天交十文钱,就能租一个摊位,先到先得。
而现在,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一个还空着的铺子里,一群人正在做灯笼。
这些做灯笼的,不是孩子就是女人老人,一个个看着就面黄肌瘦……黎青执看向朱前。
朱前道:“苟县令丈量土地的时候,发现很多人没有土地,找人做灯笼的时候,就主要找这些人里的老弱孩子,不过也请了些有经验的人。”
此时的灯笼都是用竹子做的,黎青执看了看,发现有几个一看就做惯了灯笼,活儿干得非常熟练的工匠在劈竹子,做一些复杂步骤。
那些老弱孩子,则在做一些简单的步骤,明显动作生疏。
这些人也不止做灯笼,还有人被安排了去建茅房或者打扫码头。
苟县令这样的安排真的很好,他现在,确确实实是一个好官。
黎青执看向跃跃欲试的苟英:“你要不要试试去做灯笼?”
“我可以?”苟英问。
“当然可以。”黎青执让苟英跟着去做灯笼。
苟英以前从没做过灯笼,他学着别人做起来,做得还挺认真,就是做出来的灯笼不太好看。
但那些孩子做的灯笼比他还丑!
而且这灯笼又不是拿来卖的,就是在外面挂一挂,丑就丑吧!
黎青执看了一会儿,对苟英道:“苟英,你愿意在灯笼上写字吗?”
“写字?”苟英不安:“我的字丑。”
“这灯笼也不好看啊,而且也不用你写多好,在上面写个‘平安’就行。”黎青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