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活着总要升级打怪(第6/7页)
蹲了8个月,到转过年夏天了。附近有一个莱特曼迪厅,旁边有一个游戏厅。我们在莱特曼迪厅的时候,发现有一个人从那儿走过去了,穿了身儿绿军装,匆匆就走过去了。穿绿军装的其实不少见,但这个人不对。第一反应就感觉这个人不对。他就没有那把衣服架起来的气势,军人也好,警官也好,甚至保安,身姿他跟普通人就是不一样,那是多年训练出来的。我们推断绑匪是假冒军人而不是退伍军人也不是没原因,因为若真是退役的,他没必要扮上出来冒险,太容易被查出来。就像那些假冒军官骗相亲姑娘的,百分之一百没当过兵。你要是参过军入过伍,在我们公安局面前等于是透明的,你什么资料国家全有。
我们在追他的时候,人不见了。不是我们暴露了,是他步履匆匆,另外周围人也多,再加上道路情况复杂,就失之交臂了。职业的敏感性让我们觉察到他是嫌疑人,因为他的体貌特征,包括穿的衣服,走路匆忙,感觉就是嫌疑人,但是没有抓到。在游戏厅,就在游戏厅门口,我们发现这个人,但没有抓到。
干警察时间长了以后,我们在人群里面,真的有职业敏感,看的人太多了,阅人无数,知道哪一个是好人,哪一个是坏人,在火车站那么多人,老百姓看不出来,警察真能看出来。
我们就继续在这儿待,因为有线索了,目标明确。差不多是一个月之后,我们又在莱特曼门口发现了这个人,他仍旧穿着绿军装。怎么接近他最保妥?唯一的办法,就是盘查他。这是个很好的试金石。你贸然抓捕,弄错了会打草惊蛇,你盘查他能捕捉他眉眼神色。
亮出工作证,你是哪儿的人?
一盘查,他有点慌,露要跑的意思。
当时我们就给他摁住了。说你跑什么跑,他说我没办暂住证。我们给他带到派出所,然后在他身上一搜,翻出来东西了,胶带和绳子。
跟13岁那个孩子的绑架案的物证都不用比对,我们全记心里了。就是。当下就能确定他就是绑13岁孩子那嫌疑人了。但他究竟是不是绑架那个9岁小孩的主儿呢?
在所里进行讯问,我们审了两天一夜,供了。
此人叫赵小飞,23岁,没父没母,家里特别穷。拢共作案两回,头一回就是要了8000块钱的齐威的儿子,拿了这笔钱,他回老家玩了。玩了一圈没有钱了又回来了,还想再绑,绑的13岁那孩子。我们逮捕他的时候,他也确实在寻觅下一个目标。
随机作案,作案地点选游戏厅是因为他发现小孩不允许去游戏厅,他就钻这个空子。方法特别简单,他穿一身绿军装,去游戏厅,看见小孩,说:家里人怎么没有人看着?小孩不许去游戏厅,跟我走一趟,就给小孩领走了。他装警察,绿衣服嘛。小孩害怕,就给领走了。
根据他的供述,当时他给9岁小孩,从香河园领到三元桥,到三元桥一个地方,给打休克了。胶带就绑上了,从三元桥往机场高速那边走,有一口很粗的下水井,他拖着孩子穿过高速,那口井特别大,黑的。进去之后,孩子迷迷糊糊醒过来了,他就又按着孩子脑袋往井壁上撞了几下,孩子就又晕了过去。
之后他在井里头发现一个角落,给孩子扔那里面了,可他不知道那是个污水井。这也是我们掀井盖也没能找见孩子的原因,我们没考虑污水井,污水井是会死人的,有沼气啊!而且13岁那孩子是从雨水井里跑出来的,但这个赵小飞并不知道这些井的区别,他是随机的。没文化,害处大,真的表现在方方面面。他但凡有点儿文化,也不至于把孩子扔在污水井里,因为我信他说的,就想搞点儿钱花花,真没想杀人,也不敢杀人。谁能为8000块钱杀人呢。
他供完这个案子之后,我们心里稍微平衡了一些,说明这个孩子,哪怕当时就抓住了他,这个孩子也死了,沼气熏也熏死了。这个案子我们的压力非常大,因为孩子自始至终下落不明,如果孩子当时给绑在一个地方,窒息死亡、闷死,或者饿死了,所有的警察我估计都得脱衣服回家,别干了。不是别的,这在职业上,绝对是一个渎职。孩子那么受苦,而我们这么无能!我们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是,因为这个孩子是被扔进沼气池的,扔进去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死了,那应该是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他的交易时间是10点,3个小时,孩子已经活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