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玉米烤肠 黎荞厉害了(第2/5页)

而且,沈学正本人是举人,还管着平城县的一帮秀才,人脉比普通的芝麻官要广。

是以,赵掌柜只能笑的一团和气:“沈公子,小店的厨子一直在钻研香肠呢,您得给小店一个为您奉上美食的机会呀。”

“你都钻研多久啦?钻研不出来就要认清楚现实嘛。”沈画说着翻了个白眼,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上写着不满。

“是是是,您说的对,我会好好督促厨子,争取早日做出让您满意的香肠。”

赵掌柜赔笑,但口中却是没有放弃垄断的意思。

开玩笑,他把猪小肠买断都挡不住望月楼蒸蒸日上,他要是啥都不做,那这平城还有他醉仙居的位置吗?

他醉仙居能一直做富贵人的生意,那背后自然也是有人的,学正的儿子怎么了?

只能指着他的鼻子骂,却是不能让他放弃垄断。

沈画自然也明白这一点儿的,因此他只是又气鼓鼓的看了一眼赵掌柜:“算了,你家的酒也不喝了,表哥在府城喝的酒更好。”

说完这话,他抓着白柚的手臂就往门口走。

白柚身为寡夫郎,见的多,他倒是不生气:“画哥儿,做生意都是各使手段,你别生气。”

赵掌柜闻言,一颗被针扎了又扎的心终于好受一些了,可不是,他又没伤天害理!

但下一秒,白柚又道:“以后我让我的丫鬟也去望月楼抢香肠,抢来的都给你,别生气了。”

赵掌柜:“……”

所以,这是又流失了一个食客。

心碎。

这个黎荞!

只靠着几样小小吃食,竟是抢去了醉仙居大半的生意,他之前真是小看这个书生了。

怎么办?

赵掌柜的困境,黎荞不知,一场雨过后,天气凉爽了很多,入秋了。

此时是吃玉米的好时节,玉米棒子正是最嫩的时候,掰几棒回来放到锅里煮,浓浓的玉米香味能飘满整个厨房。

陶竹很爱吃这种玉米,但从前在陶家时这种玉米轮不到他吃,玉米产量高,在陶家的地位和红薯并列,是陶家吃的最多的粮食。

若是把嫩玉米棒都吃了,那口粮就会大大的减少。

所以,他想吃的话,只能悄悄在地里烤着吃。

但他不喜欢吃烤玉米,太硬,他喜欢吃煮的。

不过,他和黎荞刚买了田地,种下去的玉米才长到脚脖子那里,所以,他想吃嫩玉米的话,还得再等两个月。

但没想到的是,这天早上,黎大山过来时,背了半麻袋的嫩玉米棒子:“这是我娘一大早去玉米地里掰的,让咱们随便吃。”

“哎呀,这么多啊?”陶竹打开麻袋,很是惊喜。

“咱们人多,真吃的话,一顿就吃完了。”黎大山不觉得多,他和他小叔饭量大,真要吃的话,一口气不得吃上个五六个嘛。

“那早上就煮玉米吃。”陶竹脸上挂着淡笑。

于是,这天早上的早饭就是玉米棒子,南瓜粥,蒜泥茄子配鸡蛋煎饼。

如同黎大山所想的那般,黎春桃把那半麻袋玉米全煮了,有二十多根,一顿饭下来,他们四人竟是全吃完了。

早饭后,张绣花家的秋哥儿拎着一篮子鸡蛋过来卖鸡蛋,称重这个活儿依旧由黎大山负责。

但这一次,黎荞站在一旁问:“秋哥儿,我听婶子说你家种了好几亩玉米,是么?”

乡亲们盖房子时喜欢闲聊,他无意中听张绣花提过一嘴,说她家种了六七亩玉米,这玉米马上要成熟了,到时候掰玉米是个大活计,她又得累死如何如何。

秋哥儿闻言,点头,细声细气的道:“是的。”

“那你回去问问德叔,看你家的嫩玉米棒子卖不,我想买。价格和县城的一样,一根一文钱。”

张绣花男人叫李德。

“啊?好。好好。”

秋哥儿先是一愣,随后连连点头,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在他们村竟然有人愿意买嫩玉米!

而且还是一文钱一根,要知道一斤干玉米粒也才三文钱,现在一根水分饱满还带着玉米芯的嫩玉米就是一文钱一根,好多钱哇!

但黎大山站在一旁有些愣:“小叔,你买玉米干啥?我家里也种了好几亩呢。”

“吃你家的,你爹娘肯定不收钱。”

“……不就几根玉米棒,哪能收钱?”

“亲兄弟,明算账,我不想费嘴皮子,所以干脆找乡亲们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