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5/7页)
这位钟老板可真是太能耐了,明明也是他们看着烤出来的羊肉,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比别人做的好吃。那羊排,把肉啃干净了他们都舍不得扔,还想嗦骨头,烤得骨头都了入了味儿,让人恨不得嚼碎了也给吃下去。
没人坐,一大群人就围着桌子站着吃,哪怕又热又挤也没人在意,美食当前,其他什么都不重要。
钟意这边在盛黑金鲍红烧肉,双胞胎端着拌了辣椒的烤羊肉来投喂钟意,“大哥你辛苦了,多吃点。”
钟意之前其实已经尝过味道了,是真的好吃,就是羊肉品质差了些,如果能买到养在草原上的羊,味道要鲜美得多。
钟意又尝了两口,“更脆了些,回头家里要是忙的过来,我们也养几头羊,养到明年等你们高考完给你们庆祝。”
“那还有一年呢,”不过她们很高兴就是了,大哥已经为她们考虑的这么远了。
“羊长肉也要时间的,养出来刚刚好。”
钟意把两盘黑金鲍红烧肉递给她们让端出去,“锅里有粥,吃烤羊肉腮帮子嚼累了就喝粥歇歇。”
这就是烤全羊唯一的缺点,好吃是好吃,就是嚼久了累。
但如果这个时候喝上一口温热的香喷喷的鲍鱼粥,就是真正的美味赛神仙!
李成学喝着粥,眼睛盯着刚端上桌的黑金鲍红烧肉,觉得今儿的钱才是真正花对地方了。
他打着包票说,这位钟老板的厨艺,无人能及。
一碗粥不知不觉就见了底,满桌人下意识想去添第二碗,钟意拦着没让,“先吃别的菜,等最后再喝粥。”
中午炖的红烧羊肉没怎么吃,钟意热了热又给端了上来,红烧羊肉里面还有土豆跟胡萝卜,煮的极其入味儿。
虽然都是羊肉,可红烧的跟烤的味道截然不同,红烧羊肉带着汤汁,肥瘦相间,很适合喜欢大口吃肉的人。
羊肉味道明显,吃着不费腮帮子也不废牙,滋味儿鲜美浓郁,即便是重新热的回锅菜也一点没影响味道,反而觉得比中午还更好吃了些。
几位老爷子就格外喜欢吃红烧羊肉,对里面的配菜也爱得很,拿勺子装了一小碗,很快就能吃完。
经国伟等人则更喜欢黑金鲍红烧肉,海货跟普通家畜在这道菜里融合的极好。
黑金鲍滋味鲜,肉吃着嫩,还有股脆劲儿,许多人都喜欢直接生吃,味道格外鲜美。可这些优点在做熟菜时反而成了缺点,鲍鱼不易入味,黑金鲍个大肉厚更为明显。
当然,在钟意手里完全不是问题,什么菜都服服帖帖。
鲍鱼与猪肉同煮,猪肉里多了鲍鱼的鲜,鲍鱼里煮进了猪肉的油香,红烧肉软糯不腻,鲍鱼肉质鲜美,二者合一,回味无穷。
不管是一整口的红烧肉还是大块鲍鱼,吃着都是无比满足,这道菜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量少了些。
晚上也没做干饭,不能拿剩下的汤汁拌饭,看着怪让人遗憾的。
好在还有其他菜,凉拌的芹菜牛肉也不错,小炒的蔬菜也是香甜多汁,适合拿来卷烤羊肉吃。
像牛肉干钟意压根没端上桌,只准备在人走的时候一边分点让带走。
两头烤全羊还是没能吃完,被钟意给分装了,一人家带点回家,给爷爷奶奶他们又装了一些中午特地多做的虎皮鸡爪,炸的金丝卷。
今天时间来不及,钟意打算等下次做些糕点让他爸送过去。
明天要上班,大伯他们吃完饭就开车回家,车子座位不够,还另外找了一辆车。
经国伟和李成学两家人吃过饭也要回家了,李成学买的那两只大鹅和蛏子都没做,大鹅可以养着,钟意说做的时候叫他们来吃饭,李成学自然忙不迭的答应了。
甚至还琢磨着下次来我可以多买一些吃的送来,蹭饭要可持续循环。
送走人,家里就剩下外公外婆和四个小孩儿,钟建国去医院送饭了。
钟意带着几个小孩到公路上溜达,同时提起了姚万林的事。
钟意瞒着长辈却不打算瞒着弟弟妹妹们,一是让他们有防范之心,知道人心险恶;二是想知道他们对姚万林的看法。
双胞胎听完气的很,却也没骂什么,只说以后会注意的,但却不想再把姚万林当舅舅了。
反而是姚高飞兄妹两反应很大,妹妹瞬间红眼哭出了声,姚高飞又气又想哭,对旁边的小树拳打脚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