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首饰盒32(第3/3页)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远把我拐到这种荒山野岭来,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只能看烂剧和发呆。”
“他们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吗?”
“有酒吗?”
“应该吧。”
丁厌裹上外套,掀开帐篷。营地里燃着两簇篝火,火堆旁的爱撒娇举着一罐啤酒,闻声转过头来,隔空和他碰杯,“快来,给你留了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诚递给他一串烟熏的烤鹌鹑。
这算什么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厌尝试地咬了一口,鹌鹑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层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绝配。
楚瀛不吃这种碎骨头多的肉类,只喝酒。
“你又不吃,你盯着我干什么……”丁厌咀嚼的速度慢下来,怕自己脸上有脏东西。
“不干什么。”楚瀛道,而下半句还没说出口,便被旁人抢了先——
爱撒娇:“你要不要开个吃播?你的吃相干净斯文,还很香,我看好你。”
“不行,网友们爱看的那些食物,不是辛辣的就是重油重调味的,我哪种都吃不了。”
“说到吃,我让人给你带了礼物,”爱撒娇说,“你跟我去拿?”
“走呀。”丁厌吃完一只鹌鹑,竹签丢进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是一串冰糖葫芦,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镇上采买,顺便带的。
透明糖壳里裹着酸涩的山楂,丁厌记不清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老式的糖葫芦了,酸得直倒牙。
怕火光煨热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涂,他没往回走,而是蹲在屋檐下跟人聊天。
“你们不吵架了吗?”
“这不是受雇于你男朋友,要认真干活儿吗,私人恩怨先放一边。”
“什么恩怨?”丁厌咬着山楂眼睛放光。
“你把糖葫芦给我咬,我就告诉你。”
丁厌拒绝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买一串,但你没有买你自己的,现在又来问我要,你只是想逗我玩儿。”
“那可是我买的。”
“已经归我了!”
爱撒娇见他不好糊弄,叹气道:“也没什么,就是天生性格不合,无法好好相处。距离产生美,离得近就没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么关系。你没跟身边人吵过架吗?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
“我只和我爸妈吵过架,其他的……真的没有啊。”
“和你男朋友呢?”
“他会让着我。”丁厌美滋滋地说。
“那你是有福之人。”
“不应该打架。”丁厌道。不是他想多管闲事,是他觉得两个成年人有能力用沟通解决问题。“你们要聊天啊,多讲话,善于表达才能解开误会和矛盾。”
爱撒娇摸摸他的后脑勺,眼神充满怜爱和赞赏。
“你真是个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