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3/3页)

头发乱糟糟的,睡眼惺忪地看着他。

呆呆的,傻乎乎的。

他要进来。

她伸手做出阻止的手势,似乎现在才反应过来,懵了几秒后,掀开被子,赤着脚下床,飞快地跑进洗手间里。

他无奈地摇了下头,还是这样冒失。

走进屋子,拿着她的拖鞋,摆在门口,屈起手指敲了敲门,“拖鞋在门口。水槽有些低,水会溅出来,你当心滑倒摔跤。”

下一秒。

她拉开了门,在他的凝视中,穿上拖鞋。

他也不肯走,倚靠在门边,像是在欣赏什么名画一般,目光专注地凝视着她,看她往牙刷上挤牙膏,看她感觉困倦干脆闭着眼睛刷牙,看她戴上发箍,露出光洁的额头,洗面奶在手心揉搓出泡泡动作麻利地洗脸。

她在他面前永远都是这样放松的状态。

反正她所有好的、不好的一面,他都见过。

同样地,他在她面前也是无所遁形,她见过他稚嫩的二十岁,也见过他意气风发的三十岁。

前世近二十年的感情,最后成为了一种羁绊。

五天四晚,实在是醉生梦死。

每天什么都不用想,本来计划着要去参加游轮上的活动,结果谁都没心思去,一天大半的时间都泡在房间里。

最后一个晚上,两人窝在沙发上,喝着啤酒,惬意地看了一场电影。

孟听雨很早就睡着。

她是故意的,铁打的人也经不住这样,一开始是装睡,后来也是真的累了,没一会儿进入了梦乡。

徐朝宗也就不好意思再折腾她。

他倒是想当个人,可谁叫这具身体如此年轻冲动呢。

他在另一边工作,处理了手头上所有的事情后,一看时间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他起身轻手轻脚来到床边,凝视着她的睡颜。这么久了,看着她,依然还是这样的心理路程——

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不是梦。

那我也太幸运了。

他弯腰,珍视地亲吻她的额头。

还是很兴奋,兴奋到睡不着,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吵醒她,只能靠坐在床边。她是个感性且浪漫的人,他也会被感染到。

这辈子就没给人写过信。

拧开钢笔笔帽。

发现自己一点灵感都没有。他写不出多动听的情话来。

他在纸上写下她的名字那一瞬间,脑子里灵光一闪。

那是他最诚恳最真切的念头。

【听雨,

你永远都是徐朝宗无聊贫瘠人生中的一场奇迹。】

作者有话说:

正文就到这里了

主要是写一些琐碎甜蜜日常会有点碎片化,感觉不太适合放在正文里

提前跟大家讲一下

不会有if线番外,在我心里,听雨还是更适合跟徐狗在一起

也不会有【结婚】【怀孕】【生子】的番外(这点请谅解,听雨不会再那样轻易地进入一段婚姻了,而徐狗也很理解,可以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理解她的人。就算有一天他们再结婚,那也是晚晚晚晚婚,更别说怀孕生子,这一部分就容我留白吧(因为我也没有思路J??

番外就是没羞没臊的恋爱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