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5/5页)
许沁玉打算在饶州城饭庄建造这小半年,她则能把许记的菜式都交给东来居的大厨还有帮厨们,到时候留一些人手在饶州城,其余人手都能调去饭庄那边,也能解决她饭庄那边人手不足的情况。
而酒楼其他什么修葺,任何事宜都不用许沁玉操心,她就是把菜谱重新定制下,把招牌改动下,刨去到时候给大厨帮厨跟伙计们的月钱,纯利润按照二八的比例来分成,许沁玉八成,冬家二成。
许沁玉觉得冬氏要的分成实在太低了些,本身也是她比较占便宜,五五分成就行。
但冬氏不愿意,也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知道许记的菜谱才是最贵重之前的,最后许沁玉坚持,两人就按照三七来占了股。
当然,冬氏只是在饶州城这个许记占了三成的股。
饭庄那边,冬氏当然不可能开口,她看得出,饭庄那边并不是只有吃饭的地方,恐怕不管她出多少也银子都不合适入股。
两人定下来后,就签下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