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迟到 溜出掌心(第3/4页)
她都没带走。
陆廷镇按着眉心,无名火慢慢蔓延开:“还跟着?”
老四:“嗯,他们现在在水果店,和您说的一样,听到关口出事,他们没往外走。”
陆廷镇说:“盯紧点。”
老四试探着问:“那现在要不要去——”
“不用,”陆廷镇打断他,“让她多尝点苦头也好,不必管,只盯着。”
顿了顿,他又说:“倘若她们硬闯,也别强拦,不要伤了人。”
老四一口答应,陆廷镇放下话筒。
帘幕后是透明的落地窗,外面栽种许多鹤望兰,现在不是花开季节,只有大而长的叶子,叶子顶端尖尖,被风吹到左摇右晃,连带着阴影也摇摆不停。
章之微就爱植物,也喜欢鹤望兰,她喜欢这植物的名字,同陆廷镇辩驳,说有韵律之美。
陆廷镇买给她的房子中,也种满郁郁绿植,大盆小盆,阳台房间,左右她不养猫,养一室植物也无大碍。不过鹤望兰不适合栽种在花盆中,狭窄的盆容不下茂盛植物,章之微又想养,陆廷镇就出了些小钱,让负责房子园艺的人重新将这一带房子绿植全部整修,全部种上鹤望兰,供她观赏。
陆廷镇最不缺的就是钱。
偏生章之微年少轻狂,对金钱毫无概念,世上竟有这样贪心的人,锦衣玉食,钟鼓馔玉,她都有,都不看重,要追求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
陆廷镇手置于身侧,容色冷峻。
跑?她能跑到天涯海角?还是自觉能翻过他五指山?
陆廷镇已料得她要走,偏偏,从老四口中确认之后,仍旧有些薄怒,这比当初知道乌鸡是反骨仔后更让他不悦。
回到餐厅中,陆廷镇面无异色,继续同夏诚明吃饭饮酒,谢他在关口帮自己解决几个小喽啰。
夏诚明斯斯文文,忙说不必介怀。
有些人不喜外出,也极少应酬,更爱独居,不和旁人打交道;而有些人喜爱社交,每次设宴款待,必定高朋满座,平日里家中也总有一桌麻将要搓。夏诚明就是后者,他父亲与陆廷镇合作,他自己也热情款待陆廷镇,谈及日后销售和渠道,分利。夏老板日薄西山,夏诚明迟早有上任接手一日。他头脑灵活,自知要和陆廷镇交好,因此格外殷勤招待。
不知不觉,话题转到章之微身上。
“我听说,”夏诚明说,“章小姐申请了马来亚大学——”
啪啦。
话没说完,陆廷镇手中酒杯跌地,摔了个粉身碎骨。
杯中原还有一半红酒,此时此刻也倾撒在地板之上,漾出一副世界地图,玻璃碎片和红酒汁液倾撒陆廷镇裤脚,就连夏诚明也未能幸免。
夏诚明一时未反应过来,呆怔片刻,听陆廷镇开口:“抱歉,没拿稳。”
“……没事没事,”夏诚明问,“您需要换衣服吗?我这边……”
他意识到不对劲,立刻聪明转移话题,不再提章之微的事情,朗声叫佣人来处理这残局。
佣人跪在地上,用厚厚的毛巾擦拭、吸附着地板上四处滚落的红酒渍。
陆廷镇裤脚上也沾了一点红酒渍,杯子碎片在地板上留下闪闪眼泪般痕迹,陆廷镇瞧着,恍然间想起破开章之微时,从她唇上尝到的血腥味道,还有她战栗却忍下的泪花。
荧荧如星。
陆廷镇示意身侧人过来,低声说:“我记得你抽烟。”
“是的,镇哥,但是——”
“给我一根。”
陆廷镇去供客人抽烟的地方,夏诚明得知他竟要抽烟,愣了许久:“我这里有一些雪茄,是从英国买的……”
“不用,”陆廷镇微笑回拒,“我就试试。”
他在外习惯了,酒一定只喝眼皮子底下开封的,至于烟……防止里面掺什么东西,陆廷镇还是只接受亲信的。
陆廷镇含着烟,自己点燃,他第一次抽,姿态倒也不生涩。
烟叶在火焰的炙烤下有些特殊的香气,陆廷镇眯上眼睛,慢慢吸了一口,缓缓入肺腑,味道倒是不怎么令人生厌,只是烟火缭绕,陆廷镇含着烟,安静地做了一阵,烟雾中,他的眉眼都浸在其中。
隔着烟雾,陆廷镇望见一东西,咪了眯眼。
墙上挂了一副照片,是夏老板年轻时拍摄的,背后是妈阁庙。这个有着五百多年的建筑被保存的很好,澳门中文物性建筑比比皆是,有着四百多年历史的圣母玫瑰堂,圣地亚哥炮台,风信堂,大三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