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里恩斯(第3/6页)

这是个正向循环!

哈哈!

吟游诗人舞步飞旋,笑容越发灿烂,然而这笑容突然就僵住了。

晚霞的光芒洒在巷子口几个男人身上,让他们表情更加阴鸷。

“丹德里恩大师,请原谅我在这种地方堵住你……”为首的那位穿着一身灰色的雇佣兵皮夹克的男人朗声说着,向他逼近过来。

哪怕丹德里恩不通武技,但他毕竟跟杰洛特走南闯北多年,一眼就看出这男人身手不凡、气势惊人,还带着点看不透的神秘,至于他身边的两个跟班,则是普通至极的混混。

“可我实在对您的诗歌无比仰慕……当我听说您在诺城开了一间歌舞厅之后,就迫不及待地赶了过来,我想亲自跟您聊一聊……但请放心,如果事情顺利,宾主尽欢、耽误不了您多少时间。”

“我最喜欢跟同道中人交流诗歌,但这地方实在不是什么高雅之地,会影响我的兴致和发挥,”大诗人跺了跺脚,甩去靴子上的污泥,目光缓缓掠过三人的面庞,为首的那位有着湿润的黑色眼眸,尖鼻子,薄嘴唇,脸上带着一道丑陋疤痕,“咱们换个地方,就去歌舞厅宽敞、豪华、舒服的椅子里坐着聊!为表诚意,我免掉几位的茶水费!”

“别紧张、别担心,”里恩斯又朝他靠近了一步,近的一伸手就能掐住大诗人的脖子,“先听听我的问题如何?”

他使了个眼神,一个混混径直越过大诗人,堵住他后边的退路。

“你的诗歌独树一帜,简直开创了一个全新流派——歌颂变种人,哇呜……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居然没有引来骂名,反而让诺城人民看得津津有味,您的才华的确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他先是赞叹了一番,话锋一转,

“那么我就直说了,我对你的《意外之旅》中歌颂的角色——一个白头发的猎魔人很感兴趣……所有对诗歌有研究的人都知道,诗歌是以现实为蓝本创作。你对他跳舞似的剑术、刀子嘴豆腐心的性格,以及忐忑的身世和遭遇如此了解。想必你和他是至交好友。”

里恩斯直直盯着大诗人的眼睛,锐利的眸光仿佛要看穿他的内心,“那么您知道他在哪儿吗?”

杰洛特?

丹德里恩眼珠子一转,瞬间看明白,这家伙找自己的老友定然没安好心。

无论是看在深厚的情谊的份儿上,还是猎魔人带给自己的歌舞厅这番伟大事业的份上,他都没有别的选择。

“阁下如何称呼?”

“里恩斯……盛名在外的大诗人认不出我很正常,您的仰慕者众多,而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仁慈慷慨的阁下可否给与我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

“抱歉、我爱莫能助,”丹德里恩耸了耸肩、摇头,“这个白发猎魔人的故事,来自于另一位吟游诗人,我当时起了兴致,就牢牢记在心头,改编了一番。可事实上,我对这个白发佬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

“你再考虑考虑,大师……”里恩斯伸手往怀里一掏,掌心多了个沉甸甸袋子,他不容推拒地把钱袋塞进了诗人手里。

丹德里恩感受着手心的重量,心头鄙视。

好吧,还不够他歌舞厅一个月的利润。

这点钱就想买通本人?

“您肯定认识他,否则无亲无故为何要歌颂猎魔人?”

“曾经有别的猎魔人大师救过我的命,把我从一伙儿精灵劫匪手中救了出来,他为此身负重伤!”丹德里恩一脸认真地说,经常登台表演磨练出的炉火纯青的演技,让他立即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自那以后,我就发誓,要改变世人对我救命恩人的糟糕印象,为他们摘掉莫须有的罪名!”

“故事编的不错!”里恩斯脸色变得冰冷,去掉了敬称,“丹德里恩,再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对你我而言都至关重要,白发猎魔人在哪儿?!如果你老实回答……我就用不着强迫你,用不着伤害你这身比女人还娇贵的肉,你知道的——”他看了眼身后那个一脸麻子,长相猥琐的小混混,小混混突然冲着大诗人舔了饥渴地舔嘴唇,“有的人对您很感兴趣。”

吟游诗人浑身一个哆嗦,不由自主护住自己的屁股,脸上露出一副极其为难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