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七章 清穿文世界17(第6/7页)
“还请皇上明显,这一段,我是参考了史官钱文秉的记载小注,小注上写的清清楚楚,某年某月某日,明英宗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并解释了前因后果。”
说着,他还请康熙派人去翰林院拿那本小注。
李光地大怒,“亏你还是内阁学士,难道不知道修史以正史为主,必须按照最正统的记载来,哪里能用这些不着调的小注。”
小注是什么,就是史官在正史记录之后,觉得不够准确,然后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补充写完。
要说这样的内容,确实有六七成可信,毕竟是人家亲眼所见亲耳所听。
但加入了自己的理解之后,就难免偏颇。
史官的记录为何简洁明了,一般都是什么时间,皇帝干了什么,说了什么,其他一概没有?
因为这才是最准确的,即便当时皇帝是说反话呢,但史官还就得这么记,谁管你的真实意思是什么?
如果都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记,那不是乱了套了,因为谁都可以加入自己的理解,那还叫史记吗?那还需要史官吗?
史官只是见证者,老老实实记录就行。
那为什么在修史的时候,要参考史官的小注,记录等文本,是为了更好理解,但这类文本的可行度,又下降了一个档次。
李光地是正统的文人那一挂,认为史书就是史书,不该多加其他东西,和内阁学士争辩过后,就一状告到了康熙这里。
而内阁学士呢,则认为,正本和小注都是这位史官自己写的,并且这个小注能放在正本后一起编撰,就说明这小注的可信度上升到八成,那便于理解,摘取一段,做个补充,有何不可?
两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不休,吵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等待康熙下决定。
康熙先是安抚了两位大人,觉得他们都没有错,这个可以酌情处理,既然人家史官也没有放到正本上,那他们也可以放入后面的注解,不过内阁学士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在注解后作出更加详细的解释,这是修史的目的之一。
康熙还强调,明史得修好,公论要采纳,是非要明细,不然后人是要骂朕的。
他话锋一转,“为了表示重视,我会派一个皇子亲自监督此事,望各位老大人用心。”
至于是哪个儿子,康熙扫视了一圈,看向站在最前面两排的皇子们,询问道,“你们谁愿意领这个差事?”
太子不在,直郡王就是最大的,然而他不为所动,修书的活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只是一个武夫。
三阿哥看看大哥,又看看四弟,有点跃跃欲试。他觉得,这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论兄弟之间,谁的文采最好,舍他其谁?
然而他一贯不敢冒头,于是看四弟都不出面,脚伸出去又缩了回来。
老四当然不会出面,修史是个好活吗?
是的,这是攒名声的好活,能积累身后名,后人但凡只要看明史,就一定绕不过修史的人,而现在某个皇子总揽,也一定能流芳百世的。
然而这有一个前途,四爷要的不是后世名啊!他对这些不是实务的工作,也不感兴趣。
说到底,修史面子上好听,但一辈子就绑在上面了除非明史修完,不然修史的皇子,就干不了别的。
因为修史真的是一项既细碎又繁杂的活,就像刚刚两位大人争吵的。
他们有错吗?或者有谁不对吗?没有,他们的想法都没问题,这就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谁的说法都讲得通,然而想法不同的人却是无论如何都说服不了对方。
皇上现在派人去,就是去断官司的。
可以预见,未来这样的争吵,还会有无数次,而皇子,就代表了皇上,在两方间选择一方。
能被提出来,就说明选哪方问题都不大,可断官司,尤其是这些文人之间,字眼上的官司,还不是你说一就是一的,得先吵,吵得不耐烦了,选出一个,才能消停。
所以说,修史这个活,能把人所有的精力都耗光,再也干不了别的。
所以四爷缩了。
老五呢,他到是想接,皇上还不信他能办好呢。
原因也很简单,五阿哥是太后养大的,一直到六岁,进入上书房,连汉话都不会说,文才方面,兄弟们之间,是最差的。
七阿哥,他的文才和五阿哥一样不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