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3页)

这节课上,她只用拿出自己平时的教学水平,教了手指趣味画画等内容,还有教小孩唱编的美术歌谣,课堂上趣味横生,时间过得飞快。

林秀自己只觉得是超常发挥,但听课的人就不一样了,有些人还第一次看见这种授课方式,私底下讨论是不是那位留学管理从国外学来的。

林秀没听见议论声,一边哄小孩一边收拾自己带来的教学道具。

这时候,有位穿蓝布衣服的同志走过来和她打招呼。

林秀知道这就是教育局的同志,吴老师他爹开商场开在市中心,占据整个市区步行街消费的半壁江山,每年纳的税足够买辆小车,因此一直都挺有面子。

蓝布衣服同志冲她笑,“你好,我姓曾。”

林秀友好地喊他“曾同志”。

曾同志好奇问她,“我听了你的课,感觉趣味性很高,但是作为兴趣班作用应该十分有限吧?”

林秀想起刚才在办公室的对话,忍着笑现学现卖,“卢梭提出过自然教育的观点,认为比起枯燥的强制学习,提高儿童好奇心,开发兴趣更有用。”

刘淑兰从一旁路过听见她照抄的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她不喜欢林秀,不喜欢她的谈吐,出身,以及她在课堂上展示的绘画能力,比起她来,真是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