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事实上最初的最初就只会有一份答案(第3/8页)
而结果?
沉迷金钱,耽于口腹之欲,私生活混乱,就他停留的这些天,就听到不止一次的绯闻……又是抱着不明雀斑女孩出入女生宿舍,又是抱着不明狗毛女孩出入女生宿舍……
看上去,是把小时候那些教导忘得一干二净,彻底变成了渣滓。
哈。
皆大欢喜。
“不好意思,罗曼同学,我打断一下。”
年长的狼人温和道:“我们家洛森是不折不扣的异性恋,前几天我们刚刚确认他功能健全,所以你不要对他报什么奇奇怪怪的执念。”
雅各:“……”
他拍案而起:“区区野犬,别恶心我!”
“抱歉抱歉,可是听上去,你对布朗宁同学的确抱有……”
“你不明白。”
雅各厌恨地挥挥手,重新坐回椅子:“当年,还没脱离森林、彻底成为渣滓的洛森·布朗宁……”
“很少有像他那样,强烈激起高贵精灵心中,所有恶意的存在。”
高贵优雅的现任圣子道:“我们憎恨他。族群憎恨他。森林也肯定憎恨他。他……简直像完美矿石上一道恶臭的瑕疵、森林里的所有沼泽地。”
“而那么浓烈地去憎恨一个存在,是需要付出精力的。自他惊世骇俗的背弃后,几乎没有精灵能够遗忘洛森那个垃圾玩意儿。他……令我们如鲠在喉。即便是这么多年后,只要我在圣堂里,我就会忍不住担心……”
雅各沉下声:“睚眦必报、斤斤计较的洛森·布朗宁,也许总有一天会回来,污染所有我们崇尚的东西。”
亚瑟合拢手掌。
他试着没咀嚼那个“污染”,听一个没什么好感的陌生异族诋毁自己关心照顾长大的幼崽,并不是轻松的事情。
但狼人一族的族长继续表露着温和的态度:“所以?”
“所以,我得确认,他是否已经在外界烂成了蛆。”
雅各冷笑:“结果我非常满意。”
“……所以,罗曼同学,你既是布朗宁同学的同辈,也是最憎恶他的家伙吗?”
出乎意料的是,被问到这个问题的雅各,却没有肯定。
他在把手上敲了敲手指,放松因为厌恶而皱紧的眉,稍稍后仰,神色竟然还有些愉悦。
“当然不是。最憎恶洛森·布朗宁的,说来也好笑……就是他曾经的未婚妻。”
安娜贝尔·斯威特。
——如果要给“全世界最讨厌生物”弄一个排行榜,年幼的她,绝对会把“蟑螂”放在第二,“未婚夫”放在第一名。
“喂!你们!又放野猪去袭击了我的未婚夫吧?”
趾高气扬的小女孩,来自魔法世家的讨厌继承人。
斯威特节当天,被质问的小精灵们面面相觑。
雅各已经记不清那个低贱人类的面貌,但他记得自己被当做“头儿”推出去时,面对“会魔法的人类”产生的,天生的恐惧感。
“我、我……”
“愚钝。”
与他们所想象中的“护短”不同,小女孩拿出什么东西,“啪”地按下按钮,骤然窜升的火焰令小精灵们纷纷尖叫出声。
“如果不能用火焰直接烧死他。”
在火光中映射的眉眼如同罗刹,恐怖的小女孩抬起下巴,命令道,“以后就别拿那些幼稚得可笑的手法打他主意,小家子气。”
“现在,滚开,否则也烧死你们。”
“呀呀呀呀呀——”
安娜贝尔冷眼望着那帮精灵狼狈跑开,确认他们不敢再回来了,才收起火焰魔法喷射器。
一帮蠢货。
而她,竟然要嫁给这帮蠢货里,最蠢的一个。
烦躁。
“又被欺负了……怎么每次被父亲命令来‘培养感情’,都在狼狈地四处逃窜啊。还怕野猪这种低智商动物,恶,泥巴脑袋。”
坏脾气的小姐拎起自己前来时在母亲要求下特地穿上的裙子——真的太讨厌了,一踏进这座森林,心情就愈来愈坏——她第二精致的小裙子也要被沾上泥巴了,就因为一个不知道被野猪追到哪的泥巴脑袋——可恶、可恶、可恶——
“直接被烧死好了。”
她艰难越过地上的树根,让晶亮的小鞋跟离开泥巴,学着父母的口吻诅咒道:
“洛森·布朗宁,就该直接被野猪捅死,被山洪淹死,被火焰烧死,烧成那些讨厌肮脏的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