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3页)
我说着,“鞋码偏小,刚穿上不觉得……”
这一年来,童童的脑袋瓜活动得越来越快,眼下直接把我的意思扩大数倍,她托着鞋,拉住其他的工作人员说,“快把血处理一下,我们可不要买下来,打折也不要!”
他们在处理我的问题,却好似将我一个人扔在一边。
我摆弄会儿桌上的化妆品,回想起主持人的问题,将来要找什么样的对象?
只要他不是演员,不要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不要轻易进入角色,不要对谁都是风度翩翩,不要迷倒万千人。
倘若他生来就有资格赢得赞美,只有我一个人为他鼓掌,我怕他也会落寞。只要他不是演员。
思思找来碘酊,童童也过来帮我处理伤口,“还好你今天穿匡威来的。”思思附和着,“你穿鞋的时候把后跟踩下来。”
其实,我用不着找对象,大有人关心我呢。当然当然,这些人里有余高幸的。我正想着曹操,曹操到了。
我很是惊喜,不忘调侃一句,“今晚你从这里走出去,明早我们一起上头条。”
余高幸说,“也不是我想今天来的……”他从身侧提上来一只箱子,放在矮几上,听声儿里头是很有重量的东西。他瞧住我,脸上的神情带着探究,又有些不可思议地说,“生日礼物,周嘉树送你的。”
童童诧异地重复,“周嘉树?”
昨晚,余高幸出席地点定在上海的娱乐盛典,在后台整理着装时,有人敲开他休息间的门,见到与自己素无往来的周嘉树,他有点懵,就听着周嘉树开门见山地说,“明天我要去南京一趟,短时间不会回上海,所以想拜托高幸哥,帮我把礼物转交给小可,祝她生日快乐。”
余高幸解释完经过,又嚷嚷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怪沉的,胳膊都给我拎折了。”
思思说,“你不是天天健身嘛。”
“健身是有规律的,有拿有放,还有不是怕被拍到吗?我特意叫了辆出租车,结果又不让开进来,我就这样、就这样提溜着,绕着整个艺术区转了半天,才找到路进来的。”
思思捧腹笑起他的动作。
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我从硬纸箱中拎出这个大家伙,拆开它牛皮纸的外包装,看见塑料膜底下的盒子,我已知道是什么,直至小心翼翼地将盒子打开,终于露出英国LINN牌的黑胶唱片机的全貌。
四周噤声。
余高幸探头来,“嚯,这玩意儿不便宜吧?”
的确不便宜,但就周嘉树的收入而言,也不算特别贵重。
我恍然明白过来,他送我所有东西,都是不会给我带来压力的礼物。
收拾好服装、物件,我们一行人要下馆子,再开个小派对。路上,我点开微信,给周嘉树发了一条消息:谢谢你送的唱片机。
他很快很快就回复:你喜欢就好。
我已打出‘喜欢’两个字,迟迟没有发送,然后连按删除,改成“等你回上海,我请你吃饭”,他回一个“好”。
周嘉树这个送礼狂魔,是我认识的人中,性格最好、说话做事都无可指摘的人,虽然年纪比我小点儿,却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我回首自己的十九岁,有些东西尚在摸索,只隐约察觉到自己正被时间推着走,毫无意识去珍惜什么,而他在十九岁,甚至更早以前,已经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他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儿。有人穷极一生,也未必能知道。
我有些嫉妒,更多的是佩服,所以我说,周嘉树是我的偶像。
是谁发明的‘偶像’一词,真该被人赞颂,得以让我光明正大地表达这一份不敢见光的感情。
我认为自己笨,不是谦虚,也不是说自己行为笨拙,是指有些事情发生以后,我要过好几天,好几个月,好几年,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这样……”
打个比方,我七、八岁的时候,与父母、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家住在八楼,没有电梯,每天像是登山一样上来下去,也不觉得累。
我家的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狗,最最普通的大黄狗,小区里的孩子们喜欢逗弄它,我是有点怕狗的,从没有参与过。
那一日,我下楼来玩,他们怂恿我去逗大黄狗,我经不住激将,扔了半块肉包子给它,谁料它追着我跑来,我尖叫一声跑回家,我以为楼这么高,它不会追上来的,但它锲而不舍,一路跟着我爬上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