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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神父还有一个职业。据我所知,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人知道。我必须补充一句,在达特穆尔时,为了增加收入,他在我的帮助下开发了另一项副业:他成了一个毒品贩子,不过是以一种谨慎高级的方式——他只通过中间人操作。
起初,他关心的是为挑选出来的犯人提供“生活用品”。他很可能把这视作“爱你的邻居”这项运动的延伸。但很快他就卷入了这项活动,不只是在金钱方面,也在智力方面。当然,他处在一个比较理想的位置上。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一个神职人员竟然可以轻松穿行于各个阶层的人中间,特别是他对罪犯的兴趣是合理的、出于神父职责的。他的组织迅速扩展到达特穆尔以外的地方。当他离开那里不做神父后,他开始四处旅行,于是把那个组织又扩展到了更远的地方。当然,还是我在帮他的忙。他很善于交际,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他既能让主教开心,也能让杀害儿童的凶手心情愉快。这对他来说是常有的事。
他成功的秘密有三个:把基督教传入监狱的使命、广泛的社会关系以及非凡的记忆力。在他的鼎盛时期——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五年之间——他几乎可以安排任何事情:从一起谋杀到一公斤的海洛因;从地方议会的优惠待遇(至少能出席一个场合)到主教的职位。
他成功的秘诀是懂得克制,我觉得。他从来不会追求不确定的高额利润,而是信奉小富即安、安全第一。对于那几个和他有直接接触的人来说,他最多就是电话那头的一个声音。大部分人是通过我和另外一个人和他取得联系的。在某些场合,尽管他的客户了解他的宗教能力,却没有意识到,他给他们提供了远不止于此的物质享受。你明白吗,他需要做的就是让买家和卖家接上头,反之亦然。然后他就收取佣金,简单得很。
我负责他的一部分业务,一个叫迈克尔·艾洛依修斯·李的人负责另一部分。我的工作主要是应付那些富有的外行人——享有声望和地位的人士偶尔发觉需要有人帮助自己打破法律规条。李则和惯犯们打交道,这些人或者面临竞争对手的威胁,或者难以交付某些货物。我和李几乎没有直接接触,只是通过那位“教士”来交流。他会提供我们必要的名字、电话号码、地址等。
教士信任我们——很简单,他掌握着可以毁掉我们的信息。不过公平地讲,他是个慷慨的雇主。
这份秘密职业给他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他的花销非常谨慎,连他妻子都没有发现除了津贴——或者你们把它叫成别的什么——之外,他还有自己的一份小小收入。我想他资助了几家宠物慈善基金(比起人,他更愿意选择动物),拥有几幅不错的十八世纪版画和一个完美的酒窖。剩余的财产他用来投资珠宝——我相信主要是切割钻石。他把它们保存在罗辛顿巴克莱银行的保险箱里。
偶尔有那么几次,我和他一起去罗辛顿(李从来没去过那里)。向别人介绍我的身份时,他说我是他的一个远房表亲,做股票经纪的(很合适,这是一个模糊的职业)。弗农·琼斯很乐于把我介绍给当地的大人物。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由此我们就说到了他的另一个与这件事有直接关系的特点:他很恶毒。不是那种粗鲁的恶毒,而是讲究技巧,做事拐弯抹角。我能想象,他小时候过马路,肯定不会一脚跺死可怜的昆虫,而是慢慢地,把它们的小腿儿一个一个揪下来,或者把它们淹死在一勺蜂蜜里。当他认为自己没有必要表现得很和蔼的时候,他对人类也是如此。我坚信,他妻子是一点一点死去的,死在由他辛辛苦苦一手创建的那个小小的家庭地狱里。我和李不值得他做出这种牺牲。有时候我会琢磨,如果他不是神职人员,会不会是一个更好的人呢?他知道我和李水火不容,这一点正中他的下怀,他可以对我们俩分别控制。他很享受这种紧张的状态,但是他太聪明了,不会让这种紧张感达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
这是他活着的时候的事。不过很显然,他感觉死了以后就没有必要顾虑那么多了。他死后,我去罗辛顿参加他的葬礼。我跟他的律师和银行经理聊了聊,这两个人都来到那个市立公园一般的墓地,向他最后一次致敬。葬礼结束后,大家去了当地的一家酒店。也许他们本不该公开谈论已故客户的事,毕竟他们认为我和死者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他们还为我难过,因为弗农·琼斯死前写了一份遗嘱,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对此,我丝毫没有感到惊讶。喝完三杯威士忌后,那个银行经理说,弗农·琼斯知道自己死期将近,圣诞节过后就把保险箱里的东西全部转移走了。那个律师也插话道,教士这个人有怪癖。依我看来,这句话轻描淡写地概括了他的一生,可以做他的墓志铭。他还说自己答应要在葬礼这天替他寄出两封信。不难发现,一封信是写给我的,另一封是写给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