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怪人哈特曼 1971—1980年·夏初(第3/13页)

这是我辈子第一次说那么多话。我发现法兰西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或许他也适合担任酒保之类的工作。专注凝听我说话的他,表情相当严肃,一点诙谐或者嘲讽的笑都没有露出,只是专注地盯着我的双眼,身体有些前倾地侧耳听着。说到最后,我甚至觉得自己似乎在向神父告解,在那个拥挤的告解室空间里,一股脑地把自己所有污秽肮脏的往事全都掏出来说给眼前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听。

我后来明白,法兰西是个天生的倾听者,再加上口风甚紧,所以最得大佬肥奇的信赖。

遇见肥奇是在两年前的夏天,在S镇那条潭亚河支流的岸边。那遭遇现在想起来还真是件离奇之事。那时候的我正处于一种非常悲惨的状况,身无分文,从口袋里能掏出来的只有一支笔、一本黝黑肮脏的小笔记本、几个铜板、身上穿着的一件灰色线衫及口袋里面仅剩三根的万宝路香烟盒,没有任何有屋檐的住所。深夜无人的清冷公园、永远亮着灯且嘈杂不已的火车站、中央广场的坐椅或者巷道内的阶梯,都是我过夜的地方。

当时我二十岁,离家刚好整整两年。

自从我十八岁那年决然地逃离康乃狄克州的老家,就持续过着贫苦且艰辛的流浪生活。原本打算一路上找零工赚生活费,却发现一切并没有那么简单。独自流浪让我明白先前在老家与老母亲保护下的我其实只是暂时隐藏在世界的角落,除非我永远待在那里,不伸出头来看这个世界,否则最基本的生存问题皆在出走后一一出现,也让我终于明白,我跟其他人多么不一样。

我生下来就患有先天性皮肤溃烂。我老妈告诉过我,小时候她曾经背着我看过城里所有的医生,他们对此怪病束手无策,都说伤口是从真皮组织内层最脆落的部分开始扩散,吃或抹任何药只会让溃烂更加严重;套用我老妈对此的一贯说法:这是上帝给我的考验。

从小,我的外观看起来就像终年披了整套糜烂的外衣,发炎的脓包与大片的红肿是基本的底色;情况不好时,在那大片的红肿上方,则会长出一粒粒如硬币般大小的水痘,望上去相当难看,且掩盖了我其实身强力壮的年轻本钱。

我记得出走的两个月后,我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第一份工作便想要去当地农庄替庄家工作。那时刚好是玉米与大麦的收成季,而在镇公所的公告栏中,皆会张贴哪户人家需要招雇大量的短期收成人员。

到达镇上时约是早上十一点整,发现那里早有一群看起来跟我相同年纪的年轻人,他们都是长期徘徊在各个乡镇公告栏附近寻找打工机会、从外边拥来或本地的年轻劳工。大部分是没读过书的混混流氓、不知道前途在哪里的茫然流浪汉,还有因做过牢留下前科无法找到正常工作的年轻人。

我们一群大约十个人便在当场聊了开来。我记得一名蹲在旁边角落抽烟、身上套了件深蓝色工作服、一见到大家就站起来大声问好、满脸皆是浅色雀斑的年轻男孩,他自称尼克,住在离镇上不远的另一个地区,前来此地寻找工作。

就在大家抽完烟一起动身前往农庄应征的路上,尼克告诉我,他不喜欢念书,且有阅读上的障碍,很多单字都不认识,所以无法找到较好的工作,每年的这种收成季节就是他打工赚钱的最好时机。他的妈妈要他一定要拿钱回家,至少证明自己是个有用的人。

尼克说话时尾音带有浓重的南部腔,听起来顺耳亲切。他很好相处,这是我对他的第一个印象。有礼貌,谈吐随和,看起来脾气也很好的样子。在前往农庄的这段路程里,我一边与他愉快地聊天,一边觉得或许在这段流浪打工的期间,他将会成为我的第一个朋友。

我们循着路线大约走了十多分钟,前面是一座独栋的两层白色水泥房子,其后则是一片大约一万公亩的农地,望过去黄澄澄的一片,随着微风的吹拂,视觉上非常舒服。已经站在门口等着挑选劳力的老妇人大约五十多岁,穿着一身浅橘色的宽松连身碎花洋装,头上绑着同色系的头巾,望上去一脸和善,臃肿肥短的身材与满脸笑意的红脸很容易让我联想起我的老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