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4页)
“当时,我并不确实知道这一点。萧人仰的追求一上来就来势汹汹……”
“萧人仰?”她问,第一次听到这名字。
“就是萧彬的儿子,我的丈夫。你不知道他怎么追求我,而整个达远连董事长,都在支持他。他知道我有爱人,知道有黎之伟,那时,黎之伟每天都接我上下班,就像阿奇对你一样。”她深刻地看了迎蓝一眼。“而人仰呢?他全体不顾,什么都不顾。当我无意间告诉他,我很喜欢夏威夷的火鹤花,第二天,我可以整个办公厅堆满了火鹤花,是他连夜打长途电话到夏威夷,派那儿的客户专程送来的。这还没有什么,他还能找到一个状如火鹤花的银花瓶,里面只插上一朵火鹤花,送到我面前来。在花心里,他插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她低下头,打开皮包,取出那张纸条,“我特别带了些东西给你看,让你了解我当时怎么会选择他。”
她接过纸条,纸条上画满了手绘的火鹤花,在群花的中间,有两行细腻的小字:
花如火,情如火,连夜送上千万朵!
花如火,情如火,多情却怕无情锁!
她震动地把纸条还给采薇,心里有些明白,再坚韧的钢,也禁不起细火慢慢地烧。
“然后,这一类的事情在我们之间经常发生,例如:我说过一句,我喜欢真丝衬衫,可惜买不起。第二天,我办公厅里就挂满了真丝衬衫,从米色到咖啡色,从粉紫到深紫,从水红到枣红,从黑到白……简直什么颜色都有。我想学骑马,他居然买了一匹马寄养在马场,马背上烙着我的名字。而马鞍、马装、马靴、马鞭……无一不备。唉!你不知道,我那时过的日子多苦,妈妈害严重的胃出血,住在一间暗无天日的小屋里,爸爸早就去世了,小弟小妹都在读书,全家就靠我的薪水过日子。我什么时候见过这种场面?什么时候领略过这种感情?是的,我爱黎之伟,他的环境比我更苦,刚从新闻系毕业,在一家小报社当记者,白天黑夜都要跑新闻,他和我相聚的时间不多。偶然相聚,我们去吃路边摊,去吃蚵仔煎,去吃牛肉面。冬天,寒流过境,我们躲在体育馆的屋檐下避风,两个人都冻得嘴唇发紫。夏天,我们在淡水河边,被蚊子叮得遍体鳞伤。哦,迎蓝,我告诉你,当一个人太穷的时候,连恋爱的气氛都谈不上了,这是件非常残酷的事实!所以,人类的故事,周而复始,永远逃不开贫富的问题。”她住了口,喝了口咖啡。
迎蓝没说话,却不以为然地轻摇了一下头。她又想起阿奇,他们吃牛肉面,喝鱼丸汤,常常安步当车地走到这儿走到那儿,阿奇从不送她东西,他说过一句话:“贵的,我买不起,便宜的,配不上你!”当然,这是他滑头的地方,但,她听了仍然很舒服。
“你不同意我的话。”采薇点点头,吸了口气,她又继续说,“黎之伟实在爱我,但是,他错在对我太有把握了,我十四岁就被他吻了,从此,两个人都没交过其他的异性朋友。当然,追求我的人很多,我们常把情书折成小船,放到淡水河里去,让它随波逐流。最初,我也和他提过人仰在追我,他并不紧张,而后来,我就不说了。我猜,当我不说的时候,我已经对人仰动心了。而最后面临的决定,是我母亲忽然病危,半夜里发作,气喘不过来,我吓得要死,找不到黎之伟,却找到了萧人仰。人仰飞车而来,一句话都没说,就把母亲抱进汽车,再飞车到医院,连夜开始急救,氧气筒氧气罩全出动了,然后,医生说要输血,血库里已无存货,找血牛找不到,我的血型和妈妈相同,我说输我的,人仰说他也是O型,输他的。结果,医生说我根本贫血,就输了他的,足足输了将近1000CC。输过血,他脸色好白好白,躺在那儿瞅着我,我马上知道,我完了,黎之伟也完了。”她闭闭眼睛,新的泪珠又涌出了眼眶,她用手支住头,玩弄着桌上的咖啡杯。迎蓝已经听得发呆了。
“母亲被救了过来,人仰的脸色还没恢复,我坐在他身边掉眼泪,他忽然拉住我的手,对我郑重地说:‘嫁我吧!我虽然不像黎之伟那样在你心里根深柢固,可是,我能给你更多的爱,和更多的照顾。最起码,我不会让你又老又病的母亲,住在那样一间小破屋里。知道吗?采薇,这简直是……一种罪过!一种不孝!’我痛哭着扑进他怀里,第二个星期,我们订婚了,一个月后,我们飞美国举行了婚礼,因为怕黎之伟来大闹结婚礼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