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云(第3/5页)
何夕没有搭腔,他当然知道猫所说的王子是指的他。当年威廉姆将他送入太空并没有设定任何目的地,按照威廉姆的想法如果何夕能够终老太空便是最好的结果了。但在二十多年的漂流之后飞船误入到某处类似虫洞的引力漩涡之中,结果被抛离到银河系里另一个完全不可知的地方。正是在这里何夕与菲星人的远征飞船相遇。菲星人很快查清了事情的缘由,从母星赶到的使节告诉何夕,菲星人愿意帮助何夕回到地球,并且帮助他成为领袖,条件是地球从此划入菲星帝国的版图。由于跳飞的出现,菲星帝国的版图不再保持传统中的空间连续性,而是由若干散落在广袤的银河系中的适于生命存在的小点组成。宇宙如此之大,而生命又是如此罕见,即使以菲星强大的能力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也只找到了少数适宜的行星。而现在,菲星帝国伟大的女王已经发誓要将那颗还不知存在于何处的生命星球镶嵌在她的权杖之上。
王子。何夕回味着这个词。是的,我是王子,浑身燃烧着复仇的烈火。何夕禁不住想起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个人—另一个复仇的王子,那是他在漫长的流浪生涯里读到的故事。王子的选择是正确的,何夕想,仇恨之火必须找到它的去处。何夕只在电脑里见到过叫作父亲的那个人,何夕金色的头发和棱角分明的面庞更像他的母亲,但是不知什么原因,何夕总觉得照片里那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人与自己的心灵更为接近。何夕流浪里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令他最为着迷的便是有关古老东方的一切。少年何夕第一次从日记里看到父亲宁愿死去也拒绝逃亡时内心充满迷惑,但是后来他才发现这不过是无数东方故事中的一个而已。
人杰或者鬼雄,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世上唯有的两项选择。
明亮的恒星光线被过滤掉紫外光部分后从舷窗外照射进来,室内的温度开始升高。看上去这应该是一颗中年恒星。探测资料已经传回,在这颗恒星系里没有生命存在的迹象。
“这种方法的确很慢,不过你带来的资料里只记载有太阳系位于银河系的旋臂区,距离银河系中心约三万光年。要知道,银河系里符合这个条件的恒星数量至少有几十亿颗。不过根据我们设计的优化寻找方案,在可行的时间里一定能够找到。”红毛依然保持着神情的倨傲。
“等我们找到了地球又该怎么做?”何夕问。
“当然是建立宇宙航标。”红毛解释道,“跳飞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因为我们对目的地的情况知道很少,一旦误入到类星体或是黑洞等强引力物体的附近就等于踏入了地狱之门。像我们这样的小目标飞船的情况要好得多,而对于大型舰队来说盲目地跳飞无异于自杀。”红毛显出少有的害怕的表情,“只有建立了航标,帝国军队才能安全到达。”
“可要是我们一直找不到地球怎么办?”
红毛犹豫了一下,似乎在决定要不要往下说,但是猫已经开口了,“告诉你也好。我们接受的命令是同你一道寻找地球,如果找不到也会一直找下去,直到你的生命结束。”猫伸出舌头舔舔鼻子,“不过,你的生命只有区区几十年,对我们而言实在太短了,我现在都有些担心任务会无法完成。但愿别让我们伟大的女王陛下失望。”
(四)
探测器又一次出动了。
何夕的两鬓已是一片斑白,深长的皱纹从他的额上划过。猫在打瞌睡,何夕知道经过这么多年之后猫在内心里早就放弃了,猫现在等待的不过是何夕哪一天寿终正寝之后早日返航。红毛躲在他的房间里看已经重复看了很多次的菲星肥皂剧,自从他将何夕培养成半个专家之后他也清闲许多,实际上从几年前开始像这种例行的探测工作就已经是何夕一个人的事情了。
恒星资料首先传回。年龄:五十亿年。半径:约七十万千米。中心温度:一千五百万度……从舷窗看出去它很普通,但不知什么原因何夕觉得它非常明亮,而且很……温暖,是的,温暖,就是这样的。恍惚间何夕突然觉得面前这颗光球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何夕的目光停在四号探测器传回的数据和图像上。他的嘴角开始哆嗦,眼睛里有清清的液体聚集并且成行,喉咙里发出野兽受伤时的呜咽声。何夕伸手捂往脸,但是泪水还是从指缝间不可遏止地涌出来,在人造重力的作用下滴落在地,发出清亮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