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众生相(第7/16页)

她努力镇静自己,说:“老马你别打电话,我没事的,警察的妻子都是这个命,和他结婚前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放下电话,她再也止不住眼泪,一个人哭了很久。她几次拿起电话,想对丈夫问罪,但最终没有打,而是跑回娘家了。自打割腕事件以后,郑母对女儿与仝宁的关系一向心存警觉,她熟知那是个地雷阵,不定哪天会响起一声爆炸。但这次可能是“婚姻”所带来的安全感,她未免放松了。她已经听说女婿婚礼未完就到县里办案,心想那是公事,没放到心上去。现在眼睛红肿的女儿突然回娘家,郑母心中的警觉马上给唤醒,连忙问:咋了?仝宁这次又咋了?郑孟丽半掩半露地说,结婚至今,仝宁还没与她同房。郑母气急败坏地骂:

“傻闺女呀,你真是傻闺女,‘婚后不能同房’这种大事当天就该对妈说,你竟然等了半个月!仝宁一定是生理上有病!过去只想着他性格古怪,不对,一定是生理上有病!”她痛心疾首地说,“也怪我,全怪我,早知道他是个怪物,我咋这样大意呀。”

郑母当即去找仝宁的父母。至此,仝宁的性怪癖才正式浮出水面。仝宁的父母够糊涂的,儿子在他们面前长到29岁,29年来他们竟然毫无觉察!甚至在那次割腕事件中,仝父也没认识到事情的本质原因。这次他开始认真对待了。

仝父再次从省城回北阴,先是进行了一番详尽的调查。这是老公安的强项了,他找齐了当年儿子手下的金童,像许剑、贾小刚、刘风旭,何明国,齐焕生、邱力、剧洪等。许剑不知道别人如何回答,反正他对这位当父亲的是实话实说。最后他说:

“仝哥是个好人,他干那些事是因为有病,身不由己的。我不怪他。”

那位当父亲的很感激:“孩子,谢谢啦,难得你这么宽容。”

尽管没有直接来往,但许剑一直远远地关注着仝哥的情况。听说他后来被父亲带到省城,找到一个性学权威治疗,但具体情况不明。多少年后,许剑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篇论述同性恋的文章,他本是随便浏览,但文章中列举的鲜活细节一下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也唤醒了他少年的记忆。这篇文章的作者姓易,是许剑母校的教授,皮肤病权威。许剑上学时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没上过他的课。易教授在业余时间研究“少数派性取向”,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单姓恋、易性癖等,是这个领域的国内先行者之一。可能是过于先行的缘故,他的观点在当时中国社会中显得很异端,在国外学术界又显得太陈旧,后来到底没弄成气候。易教授很有自知之明,在文章中自嘲:我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失败者。

比如易教授认为:

一:同性恋是客观存在,与民族文化传统无关,所有民族和种族中都有大致一致的比例,约为3%-5%。中国的同性恋大致为4000万左右,放到世界上俨然一个中等国家了。哺乳动物中也有同性恋,国际著名学者黑伯乐说,人类的同性恋不过是继承了哺乳动物的传统。

二:同性恋首先来自于先天异常,包括大脑结构和染色体异常(比如,男性染色体中发生SRY基因突变,或女性染色体中发生Wnt—4基因突变,都可能产生性倒错)。其次与个人经历密切相关,出生18-36个月这段时期最重要,但此后的青少年时期也不可忽视。

这些观点与西方学术界是一致的,但易教授的另一些观点就明显陈旧了,比如对同性恋的评价。易老师认为同性恋不具有社会必需的繁衍能力,应该属于病态,它就像先天心脏病或兔唇一样,应该努力用医学手段矫正。易老师反对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或迫害(中世纪欧洲教会用火刑或绞刑对待同性恋者,德国法西斯杀害了30万同性恋者,以粉红色三角作为其标志,国内在很长时间“鸡奸”即为刑事罪),但同样不赞成西方现代社会对同性恋的纵容。而在国外,早在1973年,美国医学界已经达成“同性恋非病”的共识,把它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剔除;欧美有大量的同性爱组织,不少地方法律已经承认同性恋为合法。西方大公司邀请职员参加晚会时的标准用词已经不是“可携带家属”,而是“可携带重要他人”。(注:在中国,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也首次将同性恋剔除)